偏见杀死人–《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的鸣禽,人们赋予它三种意义:第一象征着爱情;第二象征着善良,第三象征着种族歧视。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作品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美国种族歧视下黑人遭遇的不公正待遇以及在人们的偏见下不被善待而依然保持着善良的怪人拉德利的故事。

小说以我的第一人称口吻展开,我叫库斯特,是一个女孩子,我的哥哥叫杰姆,比我大四岁,父亲叫阿迪克斯,是当地有名的律师兼州议员。

父亲阿迪克斯正直善良,他接手了一桩被告为黑人的案子,担任黑人汤姆.鲁滨逊的辩护律师,尽管真相赤裸裸摆在人们面前,但在黑人倍受歧视的那个年代,阿迪克斯为黑人辩护还是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他明知道事情的结果就是白人胜诉,他对孩子说:“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你想尽最大努力公平,但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在法庭上,如果双方是白人和黑人,胜诉的一定是白人,这些事情很丑恶,但现实往往如此。”作为一个资深律师,他对一切心知肚明,但还是坚持正义替黑人抗争到底,但无奈遭遇陪审团的二十多个白人集体投票黑人杀人事实成立,黑人汤姆鲁滨逊被判处死刑,阿迪克斯痛心疾首,鼓励汤姆不要轻易放弃,并且答应汤姆他一定会再尽力为汤姆争取权益。二十五岁的汤姆是丈夫,是父亲,他对判决怀有深深的不甘,但在对当时现实和自身所处的社会地位的绝望,他试图越狱脱身,后来却被警察乱枪打死。

父亲阿迪克斯坚持正义,坚持自己的良心,竭尽全力为黑人争取权益,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说:一个白人对黑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哪怕这个白人多么富有,身份多么高贵,但他也是个人渣。

但所幸,生活中仍有那么多善良的白人在支持父亲阿迪克斯,在内心跨越种族歧视默默地向正义靠拢,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杰姆和库斯特兄妹,如保姆卡波妮,如莫迪小姐等等。

作品中还有一个被人称作怪人的人叫拉德利,因为他十几年前有过不良行为,之后被人被当做坏人歧视,十多年来从未在光天化日之下走出过家门,长时间的禁足被人称为一个神秘的怪人,导致他家门口就成为一个隐秘地带,但拉德利没有失去善良的本心,他曾经在几个孩子夜里窥探他的隐私未遂后将遗落在他家的裤子悄悄缝补好放回原处;他曾经在树洞里偷偷放进孩子们喜欢的零食等一些小礼物;而且,最后在白人鲍勃.尤厄尔企图加害他们兄妹俩的时候,拉德利及时出现奋力救下了两个孩子。

阿迪克斯对杰姆说:“什么是勇敢,勇敢就是你还没开始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就知道它一定会输,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这是他对杜博斯太太的评价,但也适用于拉德利,一个长久生活在别人偏见中看不到光明的人,仍然坚持内心的善良和大爱,去做遵从自己内心的善举,这是人世间的一道光。

这道光,偏见并未让它熄灭。

作品中还塑造了一个貌似庸俗而令人生厌的老太太,她叫杜博斯太太,她有着九十八磅重的身躯,常年有病在身,她也因阿迪克斯为黑人辩护而每天坐在门口对着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大骂他们的父亲,但她在生命倒计时的最后的日子里,为了让自己体面地离开,她做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就是戒掉因为治病而长年注射的吗啡药,为此,她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来支撑自己的信念,她请求杰姆来在床边为她读书来转移毒品发作带来的痛苦,当杰姆看到她在病床上癫狂时,杰姆还是不解和害怕,直到杜博斯太太临终,父亲阿迪克斯告诉杰姆一切真相,说:“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的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最后,附上卷首语和卷尾语。

卷首语: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

                                --查尔斯.兰姆

卷尾语:

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的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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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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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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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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