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切实际的梦想

戈德里洛克一直想写一部小说。

她在上幼儿园之前就学会了识文断字。上学后,她总是埋首书卷,初中的文学课上,她因为将那些尘封已久的故纸堆视若珍宝而被身边的同学视为异类。

整个高中时代戈德里洛克都怀揣着一个梦想,梦想有朝一日自己能动笔写一本书。可等到上大学时,父母却劝她学点实用的技能傍身。

戈德里洛克对“实用”二字不以为然,背地里依然故我,醉心于小说世界。不过,她终究是个循规蹈矩的孩子,所以最终选择了一个非常实用的专业——市场营销,并且拿到了学位。

大学毕业后她找了份工作,这份生计无聊透顶,不过好歹也算是学以致用了。

再后来,她结了婚,几年后有了孩子,一男一女,功德圆满。她辞职回家,全身心地投入到相夫教子的生涯中。

孩子们慢慢长大,戈德里洛克兴致勃勃地把他们领进了自己儿时为之着迷的童话天地中。等小儿子上了幼儿园,戈德里洛克打算重新开始工作。然而回归职场的履历上明明白白地标示着一段长达七年的空窗期,而那些曾经非常实用的技能如今早已失去了用武之地。际。

她也不在乎她的小说有没有读者。

她之所以写就是因为她想写。

多年来,这是她第一次为了自己做一件事,没有人可以阻挡她。

在九月一个晴好的早晨,她把孩子们送去学堂,然后坐到电脑前打开一个新文档。她要写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背景设置在风云诡谲的年代——第三帝国[插图]的最后一年,书中爱情与悬疑交织并存,男主角英俊神勇,女主角貌美如花,当然,其中也少不了

也不是没有她能胜任的工作,但薪金都少得可怜。戈德里洛克忽然意识到自己奔着有用、务实一路走来,最后却陷入了一个失意、尴尬的境地。

她头脑一热,决定放手做一件长久以来一直心之所系的事——写小说。

她不在乎这个决定是不是不切实恶多端的反面角色。

她敲下了小说的第一个词:那是。

戈德里洛克停了下来,她瞪着电脑屏幕。接下去呢?她有无数个选择,而每个选择后面依然有无数个选择。

无限的可能性摆在面前。

然而,她就是没法敲下第二个词,选择太多反而无从可选。

她不敢贸然决定,她怕犯错,如果一开始就选错了方向,之后势必要原路折返,那简直太可怕了!她已经等了那么久,这个将由她一手打造的故事必须是绝无仅有、完美无缺的,哪怕是丁点差错她都难以承受。

戈德里洛克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坐了整整一个小时,她呆呆地瞪着电脑屏幕上那个唯一的词——“那是”,它孤单得有些触目惊心,显得既可怜又蠢笨。

她知道她能往下写,她知道她有这方面的才华,她知道这个故事在她心里酝酿已久,呼之欲出。然而要命的是,她却没法把它变成白纸黑字。

最后,她关闭文档,哭了。戈德里洛克哭了五分钟。

然后,她抹干眼泪,深深地吸了口气。她太想、太想写小说了,写作的欲望强烈到让人只想不顾一切地往前冲。虽然不知道从何下笔,但她决不会任由这个问题变成前行路上的绊脚石。

现在她就缺一位老师,一个能为她指点迷津的人。

戈德里洛克打开浏览器,开始搜索教授如何写作的课程或讲座。

自然,肯定有人能助她梦想成真。

很快她就发现当地将举办一个写作研讨会,而且就在明天。

戈德里洛克兴奋得都有些喘不上气来了,她立刻在网上报了名。明天,她就要把写小说的秘诀收入囊中。

第二天,戈德里洛克准时来到会议中心。她在咖啡店外泊好车,奔进主楼,拿好研讨会发给与会者的资料。之前她已经研究过日程安排,找到了最感兴趣的工作坊——“大纲让一切变得简单——如何构建你的小说”。

戈德里洛克兴冲冲地跑进教室。

里面满满当当地坐着百来号学生。

她在后排找了个座位。

主讲人是头体格健硕的大熊,自称“熊老爹”。“我教写作已经有四十个年头了,许多学生都出版了自己的著作。写小说的秘诀就在于构思在前。我教过的学生中要数罗伯特·勒德拉姆[插图]最有成就,他可以说是这一行里的翘楚。”

戈德里洛克埋头记笔记。

她发现小说大纲跟她三年级时所学的由罗马数字、大写字母和一堆缩进格式构成的提纲完全是两码事。她明白了小说家所说的大纲指的是内容梗概,也就是由若干主要情节构成的故事概要。

她得知一个严谨、讲究的作者往往要写上五遍甚至十遍大纲,不断打磨,不断推敲,直至打造出无懈可击的最终版。

她还了解到一部小说的大纲可能长达五十至一百页,有的甚至更长。

戈德里洛克没有继续听下一讲,她跑去会议中心隔壁的咖啡店点了杯拿铁,走到僻静的后院,挑了张树荫底下的桌子坐下来,开始写自己的故事梗概。她一口气写了三页,然后看了一遍。

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写得这么烂,眼前的故事梗概读起来如同嚼蜡,索然无味。

可她不甘心就此放弃。她已经写了三页,还差九十七页。

戈德里洛克不停地敲着键盘,一气不歇地写到了中午饭点。

她翻看进度,已经写了十一页。

然而,她一点也不喜欢自己写的文稿。

她都不愿回想刚才究竟写了些什么。戈德里洛克的心情一落千丈。她知道大纲对有些作者行之有效,比如罗伯特·勒德拉姆,他是个优秀的作家,她读过他的很多作品,而且非常喜欢。

可是大纲对她不管用。

她不认为是自己不开窍。

她很清楚自己具备成为一名作家的潜质。

她知道自己有一个故事,那故事已经长在她心里,生根发芽。

可是熊老爹教的大纲法却不是她的灵丹妙药。吃午饭的时候戈德里洛克翻了一下课程目录,发现另一个工作坊似乎更对自己的胃口:“有机地写小说——如何释放内心的你”。

戈德里洛克急忙赶过去,没想到还早到了几分钟。

这回的主讲人是一头母熊,她有一双巧克力色的眼睛,眼神温柔如水。她让大伙管她叫“熊妈咪”。她冲着戈德里洛克微笑,问她叫什么名字,现在正在写什么。等到工作坊正式开始的时候,戈德里洛克发现自己多了一个朋友。熊妈咪告诉大家写小说的秘诀很简单,只要把你心中所想源源不断地往外倒就行了,至于事先构思这种方法只适合那些做什么事都一板一眼的作家——比如为了亲一下妻子还得事先算好要往前走几步的人。

听到了这里全班都笑了。

戈德里洛克觉得整个人都放松了。没错,这就是她一直想要的,有机写作法听上去是一种顺其自然的方法。

熊妈咪花了整整一个小时讲解有机写作(也就是有些作家口中的“凭直觉写作”)的好处。这么多年来我教出了不少学生,”熊妈咪说,“斯蒂芬·金[插图]就是用这种方法写书的,写小说不是什么高深玄奥的事情,你只要坐下来,打开心扉,看见故事,然后把它写下来。”

戈德里洛克恨不得立刻冲出教室好开始尝试有机写作法。

这堂课一结束,她就奔回咖啡店,打开电脑重新开启一个新文档,迫不及待地开始打字。

屏幕上出现的还是那个词。

“那是……”

戈德里洛克满怀期许地等待着。她闭上眼睛,等着更多的文字如泉水般从她灵魂深处汩汩流出。

等啊等。

等啊等。

可是什么都没等来。

戈德里洛克“啪”地合上电脑,站起身来回踱步。

是不是她哪儿出了问题?

她觉得没有。

她知道她想写什么——似乎知道。

她知道那是一个好故事——也许是吧。然而她脑海里故事的脉络并不清晰,她很害怕自己是在漫无目的地瞎写,写到最后不知所终。

她觉得动笔前自己至少应该知道故事的走向。

看来熊妈咪这套雾里看花似的写作方法也不适合她。

戈德里洛克一把抓起课程安排心急火燎地翻看起来。

突然,一行文字跃入眼帘:“如果你对大纲写作和有机写作都不感冒,那该如何开启写作之旅呢?”这听上去正是为戈德里洛克量身定制的课程。

她把桌上的东西一股脑塞进背包,急急忙忙地赶去教室。课程马上就要开始了,她停在门口看看还有没有空位。

教室里只剩下一个空座,而且就在前排。

她小跑着进教室,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戈德里洛克觉得耳朵都快烧起来了,她快步走向座位,身子一沉,恨不得整个人都窝进椅子里。有一件事是肯定的。

她会不断尝试,直到找到一种适合她的写作方法。

她不会放弃她的小说梦。

永远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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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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