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官卖血记》–余华的神来之笔
周六周日两天时间断断续续看完了《许三官卖血记》,晚饭时,两个家常小菜和香甜的黑米粥,窗外寒风凛冽,我感知到了幸福。幸福需要比较需要提醒,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最直接的感受。
全书最感动我的两个片段,一个是大概一九六0年时,许三观一家五口喝了六十天的棒子面稀粥,又恰逢他生日,老婆许玉兰当天晚上专门把粥熬的稠了一些,又加了一点珍贵的白糖,一家人吃的热气腾腾。为了节省力气,许三观要求一家人都躺着,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觉得饥饿难耐。一家人躺在床上百无聊赖,许忽然灵光一现,对孩子们说:把你们最想吃的菜说了来,我辛苦一下用嘴给你们炒,你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千万别用嘴,用嘴什么也吃不上。他用嘴为三个儿子炒了红烧肉,为老婆做了清炖鲫鱼,为自己做了爆炒猪肝,个个清香四溢,活色生香,让人垂涎三尺。真是神来之笔,无奈中的乐观,悲悯中的幽默。
还有一段就是许三观为改善一家人的生活又去卖了一次血,得了35元,因为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所以他不愿带他去饭店吃原来9分钱,现在涨到一块多的面条,一乐伤心的离家出走未归,辗转找到他后,许三观背着又冷又饿,孤独孱弱的一乐,他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那一刻对着书本潸然泪下。
还有一乐生了肝病之后,许三观筹钱让许玉兰先带着儿子去上海治病,然后把生病的二乐托给三乐照管,自己带着一个碗,一路沿途卖血到上海,震憾心酸,生而为人,卑微如蝼蚁,身无长物,命如草芥。
小说最后,许三观日子过好了,医生告诉他的血已经不能用了,死血比活血多,许在大街上大哭,我开始不太理解他为什么哭,后来才明白,他哭是因为他的血不能用了,再有困难怎么办,他的人生每遇大事过不去坎时,他就去卖血,卖一次问题迎刃而解,他在孩子和女人面前的威信都是靠他卖血树立起来的,已经把卖血当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甚至是当成了一种救急救难的信仰。现在血没有人要了,他害怕自己老了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能再为家庭挡风遮雨。
其实我们都是许三观,虽不至于卖血,但是也同样被生活毫无底线的压榨,有时候在人性里表现出来的卑微与自私,软弱与无能,很有可能是我们对生活依然保存有限热爱和期盼。
余华的文字的确与众不同,文字自然如流水,想起一个词“白描”,像记录片一样,把人物和事件展现给大众,事就是这样的,个中滋味,自己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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