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收入有什么关系?

毕业季即将到来

又有一大批小伙伴进入职场

无论是职场老人还是新人

社保都是不可或缺的保障

当我们进入新公司

除了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需要在员工入职的30天内

为员工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

社保缴费基数究竟是如何确定的

今天就抓紧一起来看看吧!

01

社保缴费基数规定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小贴士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由于还没有上个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参考,那么他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按照当月实际的工资收入进行核定~

你的工资水平直接决定了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但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并非完全等同于你的工资数。

02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限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和300%确定。

小贴士

因2023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84912元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3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3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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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如何确定自己的缴费基数?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图源:成都社保(下同)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职工缴费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举个例子

小张每月工资为4000元,低于缴费基数下限,单位申报小张工资时应申报4000元,系统会自动调整为缴费基数下限4246元进行征收。

小何每月工资为6200元,处于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基数上限之间,单位申报小何工资时应申报6200元,系统会按照申报的员工实际工资进行征收。

小刘每月工资为26000元,高于缴费基数上限,单位申报小刘工资时,应申报26000元,系统会自动调整为缴费基数上限21228元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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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有哪些收入会被纳入

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范围呢?

一起来看一下

04

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范围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1、工资总额包含哪些组成部分?

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2.“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含哪些?休假工资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因此,休假期间单位发放的工资报酬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3.“交通补贴”“防暑降温费”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9号)规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节日补助等货币化发放都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05号)规定: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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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年金,要计入工资总额吗?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2002年印发的《关于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暂不做工资总额统计,其他各种性质为劳动报酬的商业性保险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统计口径一样,所以,单位缴纳的部分不作为工资总额统计,但是个人扣缴的部分应计入工资总额。

5.“生育津贴或工伤补助金”是否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或由本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根据《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由社保部门发放的工伤补助金不计入工资总额。

6.“员工到异地工作发放的差旅补助或异地安置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根据《劳动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单位员工到异地工作而发放的差旅补助或异地安置费等,是因异地工作而产生的费用,不纳入工资总额统计。

7.“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收入”“入股分红”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发放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各种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收入、入股分红等均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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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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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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