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初中生将同学杀害埋尸”网友们愤怒了,我们又该做些什么?!
河北邯郸市肥乡区一名13岁中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霸凌,于今年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被这3名同学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一个废弃蔬菜大棚内。网友们愤怒发表观点,接下来,我们又该做些什么?!
义愤填膺的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下面节选几个赞同度极高的观点:
看法一:在故意杀人等重大恶性刑事犯罪上,不应该有未成年人一说!!!!!
看法二:这不叫霸凌!这叫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故意杀人!
看法三:狗咬人,尚且要追究狗主人的责任,那孩子杀人,难道就不追究父母的责任吗?
看法四:以前的校园霸凌是扇几个耳光,踢几脚,现在的校园暴力是升级到杀人,简直太可怕了!
看法五:该修改了,法律对12岁以上的孩子,应加重刑罚,年龄不是借口。
看法六:这几个魔鬼的父母不光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看法七:攻击凶手父母的人怎不问下社会环境风气及电子产品特别是游戏产业的红火对小孩的影响???
看法八:14亿人在关注 ,给14亿人个说法
看法九:不严惩,何以安天下?不严惩,何以安校园!
看法十:支持严判重判!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应该公开判刑,起到社会警示作用!青少年保护法不应适用杀人案!法律不保护杀人犯,无关乎年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某律师说:“根据现在报道的消息,这3个同学前期有霸凌行为,事后又有掩埋尸体,用铁锹把脸铲得面目全非。可见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确定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那么满了14周岁就应当追究这3名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满14周岁,追究刑责需要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如果嫌疑人还不满12周岁,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这位律师表示,本案中警方还发现受害人有给嫌疑人转账的记录,如果转账是在霸凌中发生的,可能还会涉嫌抢劫罪。“如果3个嫌疑人满了14周岁,还可以以抢劫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很多人都认为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于是乎都将矛头指向了监护人——家长。
说到家长,家长们也有苦衷。很多家长也都是第一次为人父母,在教育孩子这方面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经验可循。
现在,一般父母就两套教育理论,要么棍棒底下出孝子,对孩子异常苛刻,导致孩子心理出现问题;要么就是任意放纵孩子,导致孩子人格出现问题!
人知书,性本善。没有一个家长是希望把孩子教坏的,但是方式方法都没有经验,也都不具备专业知识,基本等于无证上岗当父母!建议全社会开展父母教育孩子的基础课程普及,从法律层面、心理层面、健康层面,提前将正确的教育方法传授!
给孩子饭吃衣服穿很容易,如何给孩子温暖,如何和孩子深层交流、如何给孩子赋能,如何预防人格偏差!这都需要科学地总结和学习。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孩子健康发展,是全社会,是每个家长的重要责任,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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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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