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与“视频创作”

    前几个月茅台和瑞幸咖啡进行了联名活动,吸引了平时喝茅台以及喝咖啡的人群购买。最近几天刷到一个视频混剪,其中一个评论说到“两个圈子各自的人本来就不多,两个圈子的交集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播放量也不尽如人意。

    同样都是不同事物的联动,为什么前者吸引了两个群体的并集,而后者只剩下两个群体的交集?

    以下是好友们的回答:

A:热度过了

B:让我说,就是比如动漫,一部番这个玩意你没看过,你就不知道在说什么,但是如果是食品,直接尝就行了

我回复B:那我要是把酸奶浇在肠粉上 是交集并集还是直接归零了

我:所以还是看联动的二者是否匹配 匹配好的话就是∪ 不好的就是∩ 最糟糕的就是喜欢二者的看了都沉默了...

C:万智牌∩dnd szb∪chiikawa

我回复C:szb这个又是另一种情况 玩szb的可能会对乌萨奇感兴趣 但是我觉得喜欢乌萨奇的大概率不会玩szb

D:喝茅台的人真的也喝这咖啡吗

我回复D:确实 我只见过有人给喝茅台的长辈买 喝茅台的会不会直接买也不清楚 毕竟我的水平还够不到这个圈子()

E:因为茅台和瑞幸的联名是商品,商品联名自然会有推广,知名度起点就不一样,二是猎奇感,这两个给人一种根本没有交集的东西产生的猎奇感激发了人们的好奇心,有天然的吸引力。视频混剪只有娱乐性质的物品,本身就没有推广,而且喜欢A作品的人并不一定喜欢混剪,A、B作品的混剪是那些喜欢看混剪且喜欢A、B作品的人,再者平台机制摆在这,假如一个A作品的粉丝来到视频平台,现在有10个关于A作品的视频推送,那些过多杂糅的视频A作品的占比比较小,推送优先级自然就降低,而且大多数视频混剪是没有像茅台、咖啡这样联动的猎奇感来激发人们的好奇心点开的。

     再说回喜欢A作品的人本身,有8个视频摆在你面前,你明显感觉到视频1的A作品成分更高,自然会选择视频1。再说会茅台和咖啡这件事,那些喜欢喝茅台的有多少人去喝这个联名咖啡呢,这两个都不是一个东西,感觉并不是两者的交集,而是带着茅台牌子的咖啡吸引了人、这种割裂感和茅台本身的名牌效应导致了一种“并集”的错觉,实际上只是因为上面两个因素导致他火出圈了,吸引了很多吃瓜群众。就好比“热带风味”,也是一样的。

F: 可能因为受众的定位不同吧,茅台咖啡是商品,目标受众就是消费者;而视频创作本身是文化输出,目标受众是“趣缘群体”,他们具有选择是否观看的能力。而经过营销推广后的商品呈现在消费者面前,他们可能会陷入消费主义陷阱🪤,自我主体性就被削弱了(还有可能是从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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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感冒的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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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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