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备案是否需要当前商标所有人同意
商标许可协议签订后商标发生转让,没有新商标所有人的书面同意,不予备案。
商标许可协议不是强制备案,但是备案会更有利于被许可人,比如备案后的可以对抗第三方;不通知被许可人,商标所有人不能放弃商标。
欧盟商标许可备案可由一方当事人申请,但对于具体备案条件并未明确。《欧盟商标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第13 条、《条例》第 20(5) 条要求商标转让备案申请必须附有《条例》第 20(3) 条规定“转让成立”的文件,该文件应为书面形式。《细则》第13(3) 条规定了四种证明“转让成立”的证据形式,每一种都要求原注册人和新注册人的签名。
根据国内法,商标转让后,许可还有效,许可权相应发生了移转,新注册人不配合备案,此时引发的是合同纠纷,不影响前述备案程序问题的处理。因此,在商标转让时,一定要确认好商标状态,商标是否在有效期内,商标是否许可给他人,避免后续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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