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烤串

做品牌的第一目的不是为了区分。

巴普洛夫给出了一个“标志”最好的标准和目的:“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刺激反射,而刺激信号越强,则行为反射越大。”

所以说,做品牌设计,其实是要释放一个最强的信号给顾客来实现他的购买行为。这个标志,最好是符合3个标准的:

1,最强的品类信号;

2,最强的品牌信号;

3,最强的信号能量。

收获:

1,刺激反射>识别,因为识别不是最终目的,刺激顾客,做出行为反射才是我们的目的。所以广告画面和标志,要能刺激顾客,所以品牌名可能不一定是最大的,能够刺激顾客做出反射的才是需要放大的。

有一种符号的信号刺激,能够形成强烈的反射,华与华认为,眼睛是视觉强制性符号。因此把“串”中加入了眼睛,实现了私有化并注册。

词语具有召唤力,熊猫、爱马仕、状元等词语是具备召唤力的,如果小众的东西顾客难以理解,可以通过更换为有广谱认知且具备召唤力的词语,实现价值的传递。

光有词语还不够,最好能够有数据佐证其价值,例如,1000只羊中约有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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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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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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