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性+精神疾病,被边缘的n次方
原文《南风窗》https://mp.weixin.qq.com/s/gDFjXMO9I_YwX0PKmmbIYg
《在农村,那些不被看见的精神障碍女性》
原文概述:在农村,一个有精神疾病的女性,大致的命运就是嫁人,愿意把她们娶回家的男人,一般家庭条件较为贫困,或是对方也带有残疾。这样的女性嫁人后往往变成生育机器,更大几率面临着家暴。这些群体成为边缘中的边缘,针对该群体的公益项目“关爱农村精神障碍姐妹”,艰难推广,不像留守儿童这样项目,孩子更让人感到希望,有更多人愿意帮扶。而这些特殊的女性群体,成为很难被看到的透明人。
农村女性+精神疾病,被边缘的n次方
在城镇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农村是一个被出走的地方,老龄化严重,年轻人出逃,尽管今天倡导回到农村,但真正走回去的年轻人依然只是绝少数,这使得农村在今天的社会结构中的边缘化是一个明显的存在。
在传统意识更加深重的农村,女性这个群体本身就显得更加弱势。
在相关《农村妇女调研报告》中(https://www.oh100.com/a/201702/473764.html),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的现状与问题中提到,留守农村妇女在文化程度,家庭经济地位,意识观念普遍较弱,这些女性长期面临家庭内部赡养老人,照顾小孩,支撑家庭事务,以及家庭生产等多方面的压力。
由于传统观念中“男尊女卑”思想的固化,农村女性本身的家庭地位就难以提高。
当一个有正常劳动能力,生活能力,以及正常智力的农村女性都面临着来自生活各方面的压力时,可想而知一个有精神残疾的农村女性,其生存难度系数难以想象。
换个角度,即使是在城市生活中,倘若你身边的邻居,亲戚家庭内部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同样这样的家庭也会面临着和社会的进一步脱钩,以及逐渐的封闭。在城市中,患有精神疾病住家的群体都难以获得接纳,那些在农村里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生存空间,更是难上加难。
无视,漠视并不等于这样的群体就不曾存在。一个公平的社会,就是捍卫每一个个体的权利。维护个体权利,除了法的依据,更有赖于不冷漠的人心。
法的执行,需要人的执行。患有精神疾病的农村妇女,不仅被自己的原生家庭视为负担(当然这不能脱离一般这样的农村家庭经济能力普遍困难),出嫁也不太可能获得更多的彩礼,只要能把“这样的负担”托付出去就是万事大吉,所以其原生家庭也难以成为其赡养者。
而组建家庭后,由于缺乏正常劳动能力,也就没有赚钱能力的精女性们,更难以得到男方家庭的善待。
法,是那个法,却未必是每个人都确保执行的法。除了法律依据,能微微帮助她们改善其生存条件的,只有引发社会的关注。
很多有商业支持的公益项目,其在选择上更多契合品牌气质,不论是野生动物,环境保护,还是关注儿童,都更容易获得大众的关注。
所幸的是,依然有这样组织,愿意关注社会的末端,将那些看不见的群体带到大众眼前,例如在《南风窗》原引采访中提到的长期关注农村精神障碍女性的公益组织“江西协作者”。
在原采访中,还提到这样一个现象:“受传统婚嫁、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农村谁家如果有个“傻儿子”,家人会竭尽全力为他娶一个老婆回来,对他好。“傻女儿”则通常是被嫁出去的底层中的底层,她们以婚育职能换取被照顾的可能,生活质量直接取决于婆家。”
农村女性+精神疾病,等于被社会边缘化的n次方。世界虽然是参差的,善的微光是否也可照进看不见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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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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