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保险赔付时,条款含义有多种解释,法律会如何认定?

    格式条款,就是合同条款已经由一方预先拟订好了,相对方只能对拟好的合同表示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提供方有特别的法定义务,即遵循公平原则、合理提示对方注意、按照对方的要求解释等。对那些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如果条款提供方没有履行合理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的,对方可以主张这些条款未成立。如果条款内容违背了公平原则,那它的法律后果就不是未成立,而是一律无效了。格式条款还规定了特别的解释规则,分别是:不利解释原则、非格式条款优先原则。保险赔付时,要按照合同解释的一般规则,结合格式条款的字面含义、合同整体,以及合同目的等作出解释。只有用一般规则无法解释条款含义,才需要用到格式条款的特别解释规则。

参阅《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四百九十七、四百九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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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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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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