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害人所从事行业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住院护理,参照大连市人社局发布的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价位表中医院护工标准计算;出院护理和长期康复护理,参照大连市人社局发布的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价位表中家庭护工标准计算。
(4)营养费:按照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由法院酌定,大连地区一般按50元/天×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5)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8)残疾赔偿金:大连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系数。
(9)死亡赔偿金:大连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大连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扶养人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11)丧葬费:大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6。
(12)精神损害抚慰金:由当事人协商或者法院根据损害后果、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事人承担能力等因素酌定。
(13)鉴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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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che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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