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3D”青年干部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目前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学习好才能领会好,领会好才能执行好。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建设的中流砥柱,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潜心学纪、笃悟知纪,明纪守纪,在忠诚干净担当的扎实作风中淬炼“真金”,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3D”青年干部。
潜心学纪,在铸魂补钙中见“深度”。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了充实完善,划定了纪律底线。我们必须在思想深处时刻绷紧党纪这根弦,把握学习方式方法、抓住学习重点要点、厘清党纪党规要求,及时重温未改条例、掌握调整条例、熟悉新增条例,学懂弄通何事该干、何事能干、何事不干,深刻领会党的纪律规矩的内涵和实质,构筑坚实的纪律框架,锻造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学习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笃悟知纪,在清正廉洁上见“广度”。学习党纪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我们要做到知行合一“守纪”,始终保持“名节一亏,终身不复”的慎始之心、“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的慎微之心、“不畏人知畏己知”的慎独之心。党员干部要带头讲政治、讲党性,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重品行、重官德,秉承“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的实践精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都落到实处,确保每项工作都做到稳扎稳打、依法依规,确保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
明纪守纪,在实干笃行中见“厚度”。实干才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要义。《条例》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结合,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我们要永葆人民至上的为民情怀,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将所学、所感、所悟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置于工作的核心地位,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幸福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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