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义贯·阳货篇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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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原文】公山弗扰⑴以费畔⑵,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⑶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然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⑷乎!”

【翻译】公山弗扰占据费邑背叛季氏,召请孔子,孔子想去。子路很不高兴,说:“没有可去的地方就算了,为什么一定要去公山氏那里呢?”孔子说:“召唤我去的人,难道是叫我去吃闲饭的吗?如果他重用我,我就能让周公之道在东方复兴!

【发明】孔子此时已经五十岁了,急欲找一块根据地,实现自己“让周公之道在东方复兴”的梦想。一年后,季氏聘请孔子做中都宰,然后,很快做到鲁国的大司寇。

【注释】⑴公山弗扰:鲁国季孙氏家臣,即公山不狃。⑵畔:《康熙字典》倍也。背叛。⑶之之:前一“之”是结构助词。后一“之”是动词,去,往。⑷为东周:在东方复兴周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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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感冒的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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