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不到位,涉刑!公司被罚款20万!各位纳税人注意了!
不少公司的印章是放在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管理和盖章的,那么,公章能代替合同章吗?印章的使用又有哪些该注意的地方呢?一起往下看吧!
印章管理不到位,涉刑!
被罚款20万!
案例一:7月1日-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克孜勒苏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公司因印章管理不到位,发生涉刑案件,被罚款20万元。处以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例二:2024年7月,贵州证监局发布3份处罚决定,对某证券公司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对公司董事长余某佳出具警示函,对公司办公室总经理王某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年)的监管措施。
重罚源于: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
罚单披露,王某作为办公室总经理,未经内部审批擅自使用公司印章,致使ZTGF证券出现风险敞口的情况。
对于ZTGF证券公司,其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1、个别员工未经内部审批擅自使用公司印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敞口。
2、在开展债券承销业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有效管控业务风险。
3、“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到位、全面风险管理系统不健全。
4、自营投资部分债券持仓规模与其总规模的比例,超过了监管标准,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改正。
依规,监管部门对上述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处罚。诸如此类的处罚还有很多。
龙江银行因内控管理、印章管理、案件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共被罚220万元。其中,在龙江银行双鸭山龙兴支行发生的员工私盖印章诈骗客户资金案件中,法院判定银行员工私盖印章后果及责任归银行承担,龙江银行共需赔客户损失逾2000万。
可见,金融机构的印章管理不当不仅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还可能损害其声誉和客户信任,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一般的企业又应该如何管理印章呢?和小天一起来学习印章相关的知识吧。
公章与合同章有什么区别?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用吗?想知道这个问题,先来看看这两种章的区别:
一、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二、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三、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四、权力和确认力不同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五、法律效力不同
公章在民事法律活动中,判断一个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一个重要审核标准就是审查是否盖有公司的公章。如无特别的规定,公章可代表法人的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和其他文件,具有极大的法律效力;
那么,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吗?继续往下看。
公章与合同章有什么区别?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吗?上文说过,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且适用范围广泛,并且能够涵盖合同章,所以,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那么,合同章能当公章么?
绝对不能!合同章除了签署合同以外的话,其他的用途都是无效的!
比如咱们去银行办理银行开户,如果你没有带公章,只是盖了合同专用章,银行是不会受理的!
合同中盖错章了怎么办?怎么处理?
①双方协商后共同签定一份解除合同,将原来的错误合同解除掉后,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用正确的签章。
②如果对方不同意更改合同,那么错误方也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
但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撤销权仅为一年。所以当发生购销合同盖错章的情况,建议尽快进行调整,避免出现过大的损失。
公司各类印章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如何加强对印章的保管工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兴起,对于企业来说有着很多的合同需要盖章签字,那么用什么章?都有什么效益?这些一定要清楚,上面为大家整理了两种常用章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各类印章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所有印章都能代表公司吗?
一、公司印章的种类
在公司里我们常见的印章是: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这三个,这三个印章需要在根据相关规定在工商、公安、开户银行或预留印章。另外,各个公司根据自己的业务和部门不同需要会有各类的业务章、税务章和部门章等。
二、各类印章的法律效力
1、公章:公章在各类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民事法律活动中,判断一个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一个重要审核标准就是审查是否盖有公司的公章。如无特别的规定,公章可代表法人的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和其他文件,具有极大的法律效力。
2、法人章: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3、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4、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
“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
因此,法人的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同时,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
此外,个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有鉴于此,建议公司应加强对自身印章的保管工作:
1、一般公章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
2、建立公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公章使用登记,合同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盖章,合同复印一份交财务,合同原件由专人保管。
3、公章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领用人书面提出申请,领用、归还时签名写日期。
4、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5、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行政主管审核后,方可盖章。严禁给个人开具相关证明,特殊一般来说,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这三个,而且需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公司也可以根据需要刻制税务章、报关章、内部使用的部门章等。
关于印章的九大常见问题
一、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通常来说,企业需要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一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第二步:让公众知晓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在哪个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每个地方规定不同。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报社都会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公司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第三步: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第四步: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所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三、大股东把持公章使公司的运营进入僵局,其他股东能否重刻公章?
公司股东之间,或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等因内部管理纠纷引发的印章争夺战,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予办理印章的丢失备案,即比较难以获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还是会面临两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
四、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五、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电子印章?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况,都可以约定使用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不适用于: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七、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公司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
公司自愿将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公司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八、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九、公司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人,必要时可以对该印章进行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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