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的取消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一、背景

农民负担问题凸显: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逐步突出,除了要交纳农业税,还要承担许多农村公共服务经费,各种收费、罚款和摊派问题严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农业税占比下降:随着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农业税在我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已由1950年的39%下降到了2004年的1%左右,取消农业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相对减小,但农业税对农民的负担却依然较重。

二、取消过程

农村税费改革拉开序幕: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逐步改革税费制度,农村税费改革成为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而推行的重大改革。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安徽全省进行了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这一改革使农民除了交纳7%的农业税和1.4%的农业税附加之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收费。

取消农业税目标提出并试点:进入新世纪,税费改革开始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进行试点。2003年,全国所有省区市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达到305亿元。从2004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新的阶段,中央明确提出了取消农业税的目标。国务院开始在全国降低农业税税率,还选择黑龙江、吉林两省进行全部免除农业税试点,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2005年,又全面取消牧业税。当年上半年,已有27个省区市决定全部免征农业税,另外4个省区市中的多数县市免除了农业税。

农业税正式取消: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退出历史舞台。

三、取消农业税的意义

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140元左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吸引了更多的资源投向农村,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为农村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取消农业税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了我国城镇化进程。

巩固国家政权基础:农业税的取消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加拥护党和政府,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了国家政权的基础。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

古代时期:中国古代就有农业税,如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这是我国征收农业税的开始。在封建社会,农业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需要缴纳田赋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税,为封建王朝的统治和国家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近现代时期:在民国时期,农业税依然是重要税种。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税在国家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诸多方面都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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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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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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