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与法律的对决——摘自网络

柏林墙下的枪声:

    1991年,20岁的克利斯偷偷攀爬柏林墙,试图逃向另一边。几声枪响后,克利斯中枪倒地,很快就不幸身亡。射杀他的东德卫兵名叫英格•亨里奇。九个月后,柏林墙被推倒。1991年9月,统一后的柏林法庭开庭审理“柏林围墙守卫案”,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责任。

    亨里奇的辩护律师辩称,亨里奇只是执行命令,别无选择。如果他有罪,那罪也不在他。旁听席上的人大多默认了亨里奇无罪。然而,法官赛德尔却义正言辞地说:“作为一名士兵,不执行命令是有罪的;但是,可以打不准,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你在举枪瞄准自己同胞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而这也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赛德尔进一步解释:“世上,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之时,良知才应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赛德尔的话深深震撼了人们的心灵。亨里奇也流下了眼泪,对克利斯的家属说:“对不起,我错了”。最终,他被判三年半徒刑。

    从古至今,良知是最高的准则,是不允许用任何借口来无视的。在人性和良知面前,自然法永远高于社会法。知识让我们愤世嫉俗,聪明让我们铁石心肠。我们想的太多,同情太少。除了机器,我们更需要人性;除了智慧,我们更需要良知。没有良知,生命就没有意义。”

    孟子的解释非常到位:“不学而知为良知。”后来的王阳明先生发展了良知学说,提出一个“致良知”的观点,一个“致”字让这个学问更加生动。简单来说就是扪心自问。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守住自己的底线是非常重要的。

    2007年有一部叫《窃听风暴》的电影,讲述了一名东德国安局情报员由忠于职守转而对自己的工作失去热情,继而改变立场,开始保护上级要求他侦察的东德作家德瑞曼的故事。这部电影获得当年的奥斯卡金奖,在豆瓣的评分和《肖申克的救赎》不相上下。电影用了很多当初东德的机关大楼实地拍摄,但是监狱博物馆馆长拒绝了他拍摄的请求。原因?馆长说,因为电影的剧本不符合史实:整个东德历史中,像魏斯乐那样“良心发现”的秘密警察,对不起,一个都没有。

    最后一句话才是最可怕的:如果良知的缺失是一个社会的普遍现象,所有的冷漠后面还是冷漠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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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che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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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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