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饭馊了检测大米,南宁二医院食堂问你服不服
有一种诡辩,叫作转移话题。
比如,你说吸烟有害健康,他却说,这烟是在无污染土地上种出来的,我这里有土地检测资质…
你再坚持说吸烟有害健康,他就说他的烟是正规工厂生产,正规途径采购…
这简直就是鸡说鸭话,无法沟通。
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2024年9月9日,有位侯先生在南宁二医院食堂吃饭,发现米饭发黄,而且有异味,于是跟食堂工作人员吵了起来。
经营餐饮的有一个基本原则:感观有异状的食物不能给客人。
米饭发黄,就算没有异味,肯定都不应该提供给客人。
当时侯先生投诉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人也来处理了。事情过去了三个月,但该食堂以损害名誉为由把侯先生告上法院并索赔,事情一下子就成了热点。
当地市场监管局在12月11日发布了情况通报,通报中提到:
“未发现侯某餐盘中的米饭有异味”…
“食堂持有效期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管理规范…”
“整体环境清洁无霉迹…”
“大米色泽无异常…”
“食堂负责人现场出示了大米进货凭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抽检了食堂的大米,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我局认定侯某某对南宁二医院食堂销售馊米饭的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
大家看了有何感想呢?
人家反映的是米饭有异味,馊了,他们不检测米饭,却检测大米,甚至把整个食堂检验了一遍。
这些跟米饭馊没馊并没什么联系呀!
再合格的大米,蒸熟成为米饭之后,如果保存不当,温度较高,第二天就会馊。这是常识。
这件事情也提醒大家,举报是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敢于举报是好事,但必须要有举报的技巧。
不要以为市场监管局就能主持公道,江苏那边,鼠头都能被人家鉴定为鸭脖!
2018年春,成都七中食堂,有家长发现大量食材变质发霉,引发巨大舆情之后,相关部门把食材送去检测之后全部都没问题,连送检的工业碱都在保质期内…
它们似乎不知道,餐饮行业禁止使用工业碱,连储存工业碱都违法。
在食堂里发现了工业碱,无论这工业碱在不在保质期内,都违法。
重点:举报需要技巧,自己必须要保留好证据。
自己不保留好证据,最后有理说不清。
这件事情,大家有何看法呢?
欢迎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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