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外企的职业经历―离职补偿金(1)

从2017年开始,我所就职的日企陆陆续续发生了几次并购,我的团队也被拆的七零八落,我基本处于被架空的状态,逐渐萌生了离职的想法,开始留意拿补偿金离职的机会。

2019年初,公司开始有了裁员的小道消息。于是找了我当时的顶头上司,表达了如有裁员,可以把我加入裁员名单的想法。当时的顶头上司,进入公司的时间不长,是公司高层从其他公司挖过来的,在这里资历尚浅。当初上面招他进来的初衷,估计就有把我这样的老家伙搞走的想法。

2019年的5月份,开始进入离职谈判阶段。由于我是无固定期合同,原则上公司是不可以优先裁掉我的。正是基于这一点,所以我在法理方面是占优的,因此,如何多争取离职补偿金成为我的主要努力方向。

在谈判之前,我自己也做了充分的准备。详细阅读了劳动合同法的离职补偿条款、回看了公司规章制度中员工离职的相关内容、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劳动争议仲裁的典型判例等等。可以说,当时我对员工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何根据个人条件争取最大权益这些内容的理解,甚至比大部分HR要透彻,小吹牛一下哈。

我当时的职级算是比较高,因此先后经历了北京办公室的HR经理、总部HR总监、事业群的Boss等多次谈判,最终达成了离职补偿协议。

这里面有个插曲,在计算补偿金时,2018年度的社平工资尚未发布,因此使用的是2017年的社平工资。对于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人来说,这个社平工资对于计算补偿金额会有不小的影响,并且会影响补偿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再次和公司的HR交涉,最终追加了补充协议:就是等政府发布2018年度社平工资后,如果高于2017年度的社平工资,公司再补足离职补偿金的差额。至此,离职谈判基本结束,最后的离职补偿金是8967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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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我打算再一篇小作文,详细聊聊如何计算离职补偿金。我们经常看到2N、N+4、N+6 诸如此类的离职补偿,感觉2N最高,其实未必,这个和你自己离职前的工资水平有关。因为劳动法有规定,如果你的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那么补偿标准是按照3倍工资封顶的。当然了,如果公司全部按照离职前的实际工资作为补偿标准、且不使用3倍社平工资封顶,那么你就是遇到神一样的公司了。

感想:
从网上的信息看,外企裁员时表现更绅士,支付离职员工的补偿金通常是高于劳动法规定的补偿标准的,并且支付也比较及时,不会出现拖沓、推诿,这一点是值得本土公司学习的。

下面分享一个我最后写给HR的邮件,作为这篇小作文的结束,也供各位看官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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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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