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年前的箴言,如何重塑现代权力格局 ?
孟德斯鸠: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回溯历史的长河,权力滥用的实例俯拾皆是,每一段都铭刻着深刻的教训。中国古代,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将权力高度集中于一人之手。为彰显皇权之威严与帝国之昌盛,他动用庞大的人力、物力资源,大兴土木修建阿房宫与骊山陵墓。沉重的劳役使得百姓苦不堪言,社会矛盾急剧激化,秦朝虽在短期内实现了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却也因权力的无度滥用,丧失民心,为其迅速覆灭埋下了伏笔。
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会权势滔天,宗教裁判所凭借至高无上的宗教权力,以维护教义之名,对所谓的 “异端” 展开残酷迫害。无数鲜活的生命在权力的暴虐之下凋零,民众的思想遭到禁锢,学术发展停滞不前,整个社会陷入黑暗与压抑的深渊。这些惨痛的历史教训无疑敲响了警钟:权力一旦挣脱约束的缰绳,便会演变为脱缰的野马,肆意践踏人类文明的成果,给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灾难。
权力之所以具有天然的扩张性,根源在于人性的复杂与脆弱。当个体掌握权力,便意味着被赋予了调配资源、左右他人命运的能力。在缺乏有力监督与明确限制的情境下,这种强大的能力极易被扭曲,沦为满足个人私欲、膨胀野心或宣泄偏见的工具。阿克顿勋爵曾深刻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人性中的贪婪与虚荣,使得权力持有者在面对权力带来的巨大诱惑时,往往难以自持,逐渐背离权力为民所用的初衷,将其异化为谋取私利的手段。
为有效遏制权力的滥用,为权力划定清晰的边界,并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衡机制,成为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与司法三个独立又相互关联的部分,彼此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这一学说成为现代民主政治体制的理论基石。在这种体制下,立法机关负责制定法律,为社会运行提供规则框架;行政机关负责执行法律,确保政策得以有效实施;司法机关则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监督,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任何一种权力的行使都受到其他权力的约束,避免了权力的过度集中与独断专行。例如,当行政机关的决策违反既定法律时,司法机关有权通过司法判决予以纠正;若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存在不合理之处,行政机关可行使否决权,司法机关也可对其进行违宪审查。通过权力之间的相互钳制与平衡,权力滥用的风险得以有效降低。
然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权力制衡机制的运行并非一帆风顺。各种利益集团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通过游说、政治献金等手段干预政治,试图打破权力之间的平衡。政治体制自身的不完善、制度漏洞的存在,也为权力寻租与滥用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社会舆论监督的缺失或弱化,使得权力运行缺乏来自公众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剧了权力失衡的风险。因此,要确保权力制衡机制的有效运行,除了完善制度设计,还需在全社会范围内培育一种尊重权力边界、崇尚民主法治的文化环境。公民应积极行使自身的政治权利,通过选举、监督等方式参与政治生活,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权力滥用的行为,借助社会舆论的强大力量,促使权力在法律与道德的轨道内规范运行。
权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这股力量必须被纳入制度的框架内,接受严格的约束与监督。孟德斯鸠的这句箴言,时刻提醒着我们以史为鉴,不断完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权力服务于公共利益,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保障人民福祉的建设性力量。唯有如此,我们方能在权力的运用中,实现公平、正义与自由的社会价值,引领人类社会在法治的康庄大道上稳健前行。
本文系作者原创,选自文集《清流》,首发于纸质杂志《愚人》2025年第1期,总第2期·2025年1月,网络首发于简书,转载请注明来源,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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