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调岗的劳资纠纷

     今天想分享一个关于工作调岗的劳资纠纷的案例。故事从去年的8月说起,公司生产部的A部门仓库有个文员9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这个岗位便会空缺,而彼时公司订单量早已下降,工作量也大大减少,公司基本的决策是开源节流,控制成本,当然也包括人工成本。而生产部的另一个B部门仓库也有个文员,生产部副总找这个文员谈话,要把她调往A仓库任职,还兼担部分B仓库文员的工作,当然,也加了一些工资补助。但是这个B仓库文员不愿意,于是乎,便由HR部门接手处理。

一般情况下,HR接手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按照生产部副总的想法走,说服员工配合工作调动,一种是谈不拢的便是让员工走人了,当然这个走人,是要合法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后面这种结果,对公司和员工而言,都是要耗时和耗精力的。我第一次约她谈话,先是给她说明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调岗完全是企业的经营需求,如果接受兼任AB两个仓库的工作,可以加工资,如果不接受兼任工作,那么只是调往A仓库,则维持原有的福利待遇,而B仓库原有的工作公司另行安排。但如果两种情况都不接受,公司是不允许的,这种调岗是企业的自主用工权利,员工需要配合服从。这个女孩坚称调岗需要征得双方同意,她不愿意调岗。我只是很温和的告诉她,你先去了解咨询一下公司的这种调岗是否合法合理,不同的调岗行为会有不同的法律结果,便结束了这次会谈。过了几天,这个文员没有主动找我,我便知要跟她打硬仗。第二次再约她会谈,便主动告诉她,在会议室里的会谈过程全程摄像头拍摄。这次谈话跟上次谈话内容差不多,不同的是,后面加了如果不服从调岗,不前住新的岗位工作,便视为旷工。这次也不啰嗦,说完便递给她书面的调岗通知书,她没有签收就走了。我把这份书面调岗通知书扫描成图片格式,微信发给她,便视同她签收了。后面的每一天,如果她没有去新的岗位上岗,便每一天发短信提醒她要前往A部门仓库上班,否则视同旷工。到最后,公司以连续旷工多日为由,解除了跟她的劳动关系,当然是无经济补偿的。在10月份进行了劳动仲裁,她输了。

其实,这个案件,双方的焦点在于,她认为公司的调岗行为侵害了她的劳动权益,调岗需双方同意,公司认为这是自己的自主用工权,员工需配合服从。打官司,其实对劳资双方都没有好处的,公司一定要赢这个官司,就要给律师费,毕竟专业人办专业事。现在的法律建设很完善了,已经甚少以往黑心老板逼员工怎么样,不发工资,逼员工走了。我从事HR这么多年,在公司那么多年,公司也是第一次跟员工对薄公堂,也许是现在的大经济环境不好,出现许多劳资纠纷,换做以前生意好的时候,象这种情况,如果那个女孩坚持不肯调岗,公司多半也不会坚持,这次却有种“杀鸡敬猴”的感觉。

不是所有的调岗行为劳动仲裁都会支持的,不同的调岗行为会有不同的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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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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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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