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妻子可以代位继承吗?
【回答】
妻子代替去世的丈夫继承公婆的遗产?
这是不可以的。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死者的直系晚辈血亲。父亲去世,孩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种情况下,丧偶儿媳直接就是公婆的继承人,不是代位继承即代替她丈夫继承,所以也不影响孩子代位继承。
另外,如果丧偶儿媳是依靠公婆扶养的或对公婆扶养较多的,也可以酌情分得一定的遗产。
《民法典》第1128条第一款: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1131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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