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人
有人说一个父亲去世了,生前一穷二白,就一个农民,难道说做过干部商人吗?就留给儿女农村一座院落,据说还是给儿子的。那女儿怎么办?已经嫁人了。那既然在日本结婚过,不算日本人吗?也日本人了,在日本也有儿女财产了。但也有人说没有公开,不算婚姻也可以,儿女也没有抚养,以后她归零何处还未知了。值得说夫妻共同财产吗?她也投入吗?
有人说还没有去世,在美国还活着,有别墅豪宅,还有儿女,也是个官员,只是拆东墙补西墙,生活也入不敷出,需要大陆儿女支援?那让谁支援啊?应该这样吗?都说他不过一个农民去世了,心里也不平衡。难道说行恶吗?人工的美国官员吗?或者说一个农民应该在美国当官员吗?也有人说不应该这样说,他也读过大学了。那我没有吗?做为一个女性也读过大学了。难道不优秀吗?
但也有人说没有抚养怎么长大了?都寄养了,生活费有给,多年一直了。也有已经成年和二十多岁的,还有几岁的。但也离异了,女方又另外嫁人了。那等于付之东流吗?
也有人说那几岁的在哪儿了?这么多都寄养了?男方也有问题。应该妻子持家,他外出工作,结果总是不必。应该让他交代清楚吗?难道妻子不能抚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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