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人被杀,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说了最正确的话

美国黑人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被杀之初,四名涉案警察只是被开除而已。

(公众号:九鸦来了)

主犯德雷克·肖万(Derek Chauvin),和另外三名协从,是随着大规模抗议活动爆发,案件升级,才相继落网的。

而且起诉罪名从三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也已经升级到二级谋杀。

然而此案离尘埃落定尚远,结果未必乐观,这正如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基思·埃里森(Keith Ellison)所说:起诉困难重重。

但是负责此案的埃里森是很尽力的,对Derek Chauvin发起二级杀人重罪指控的正是他。

他并且在6月4日,接受《早安美国》的远程采访时表态:

我们将在事实和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尽一切可能。

我们没有表现出对任何人的恐惧或青睐。

而且,他也对此案的犯罪认定提供了新的视角。

之前,对此案的犯罪认定一直纠缠在法医报告上,而埃里森认为:报告中指出的“动脉硬化、高血压、心脏病”,及各种药物使用等,并不是衡量的关键。

真正的关键在:“您不能说,受害人并不十分健康,所以他们死在我手上就是他们的错……这些事情是某些辩护律师试图变成的事……我们认为,最重要的事是杀人……”

所以他虽然承认将面临巨大挑战,也还是表示:我们有信心将他们定罪,绝对可以,挑战,正是我们要加倍努力的原因。

的确,弗洛伊德是因涉嫌使用20元的假钞被捕,他遭受了警察粗暴的攻击,他是在警察的跪压下,哭诉着、哀求着窒息而死,他在最艰难痛苦的时候,另外两个警察也在帮助肖万,死死压着他的双腿。

这期间,四个警察对他的反应都无动于衷。

如此,先前有病,或服用过其他药物代表什么呢?这难道就能洗脱那四个警察的冷酷残忍和犯罪?

那么这个案件的真正重点自然就在:“有一个人在另一个人手中死亡。”这个人即便有罪,也罪不至死,四个警察滥用了权力。他们不但实施了攻击,也在受害者出现状况的时候,都绝无罢手的意思。

只是美国的事情,真不大好说,但愿埃里森能够成功。有一点倒是可以明确,这事不平,美国不宁,这样的事绝不是川普的军队和武器可以解决的。

图/网络

文/九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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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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