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学与艺术的共性和不同
这周的作业是写议论文,虽然老师一再地强调,让我们不要因为看到议论文这几个字而有压力,尽量当作随笔来写,但至少还是要有议论文的三要素在里面。说到底还是要写议论文,这偏偏是我的弱项,因此我垫高枕头想了两天,还是无从下手,只好借助于网络了。以下的浅解有部分来自于网络上查找的资料,如有不对的地方,请老师和各位文友们指正!
曾经听说过一句话:文学塑魂,艺术养心。魂,我理解为魂魄、思想;心,应该指的不是长在肉身里的心,而是心理的心。
那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文学的功能是给予人思想和观察美丑的方法,从而塑造一个辨别是非、积极向上的灵魂;艺术的作用可以培养人的审美能力,使人从美的鉴赏中得到心灵的慰藉,还能修心养性。
这样看来,文学与艺术的共性都是围绕着“美”这一个信仰来创作的,两者都是源于对人性的描摹、挖掘和呈现。
文学是艺术的一种,因此又有文学艺术这一说。如果往更深一层来讲,文学其实是属于语言的艺术。
一代美学大师朱光潜先生曾说过:“文学的条件本很简单,第一是有话值得说,其次是把话说得恰到好处。有话值得说,内容才充实;说得恰到好处,形式才完美。”
就像俗话说的那样,东西可以乱吃,话却不能乱说。所以,作者在进行文学创作之前,一定要对人生百态有了深广的体悟和观察,然后用恰如其分的文字将自己独到的体验表现出来,这个文学作品才能算得上成功。
好的文学作品,就好比一件美丽的艺术品,往往都会让读者惊叹于作者的用词之美,或者深陷于作者的奇思妙想之中。这些都是文字的魅力之所在。
说到文字的魅力,不得不让人想起清朝的词人纳兰容若。他写的词句句淒美,字字含情,令人读来过目难忘。
其中最为人熟知的那首《木兰花•拟古决绝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首句“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一句胜过千言万语,刹那之间,人生中那些不可言说的复杂滋味统统都涌上心头,让人感概万千。
因此,文学与艺术的共性还表现在,都具有可观赏性,好的文学与艺术还能引发共鸣。
至于文学与艺术的不同,最直接的一点就是,文学可以称为艺术,但艺术却不能称之为文学。艺术的种类很多,包括文学、书画、戏剧等等,而艺术的创作往往又离不开文学。所以,两者在某程度上是具有一定的相辅性。
文学对生活和自然的表现是间接的,需要由文字来充当中介,其他类型的艺术对生活、自然或人类情感的表现是直接的。文学作品都具有可以阅读的极高价值,它通过文字来表达精神意蕴,而艺术大都以形象示人。
简单来说,虽然两者都是围绕着“美”,但文学所体现的是内在文字的美,而艺术体现的是形象本身的外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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