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妙趣横生的石兄视角
最近几周,一直在领着学生们玩味小说的叙事艺术:谁在讲述?第几人称?什么是视角?
突然想起,《红楼梦》中的石兄,算是什么人称,什么视角呢?
可别小看《红楼梦》中的这块大石头,它在小说中有提纲挈领的作用,至今还有很多专家红迷,执着地认为《石头记》这个名字起得更好,认为其更古朴,更自然。
《红楼梦》开篇是这么一行字: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在此,明确点出此书名为《石头记》。
接下来,讲的就是这位石兄的经历:
原来女娲在炼石补天时,弃置了一块石头未用。这块有灵性的石头,看到其他石头都能够补天,自己却什么用处都没有,就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后来来了一僧一道,谈到红尘中的荣华富贵。石头听了,凡心大动,求两位仙师带自己步入红尘。两位仙师一开始不答应,憨笑着告诫这块石头:
“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
仙师一定看遍了世间的繁华和落寞,才总结出这么深刻的人生哲理。然而,心念一旦产生,就会如翻滚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不达目标,永无无止。
看,这位石兄执着地说:不,我要去!
每次读到这一部分,我都感慨万分。红尘中的你我和这位石兄何等相似!不阅过春花秋月,不见过大漠落日,不跨过烟柳画桥,不趟过小桥流水,怎甘心生命在苦寂落寞中度过?
生命中有乐有悲,有笑有痛,可这才是完整的人生啊,对痛苦,对悲伤的感受,也是生命力的展现,也在拓展着人生的广度。
所以我特别能理解石兄的执着。在他的苦求再四之下,两位仙人把这一块补天的大石头变成了一块儿鲜明晶洁的美玉,又变成扇坠儿那么小,托在掌心之中。
把这块美玉放在袖中,两位仙人实现了石兄的梦想,带它来到了“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 随着贾宝玉的出生,见证了红尘的悲欢离合。
从此,这块宝玉就成了贾宝玉的命根子,二者血肉相融,一旦玉丢了,贾宝玉的精魂也就散了。
除了作为贾宝玉生命的跟随者,这块石头在《红楼梦》的写作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在《红楼梦》的写作中,除了我们常见的第三人称叙事,也就是万能视角之外,这块石头也常常成为叙述者,让人读起来,妙趣横生。
比如说在小说的第15回,秦可卿的弟弟秦钟与水月寺的智能尼姑偷情,被宝玉捉到了。话说,这个时候的宝玉特喜欢干这样的事儿,没过多久他又捉到了自己的小厮茗烟和丫鬟云雨之事,十二三岁的少年可能荷尔蒙萌动,很喜欢做这样的事儿。
当时,秦钟笑着对宝玉说:“好人,你只别嚷的众人知道,你要怎样我都依你。”宝玉笑道:“这会子也不用说,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帐。”
读到这里,读者肯定好奇:宝玉到底要和秦钟算什么账呢?这个谜,不能就这样搁在这里啊。
妙的是,曹雪芹让宝玉的玉拿走了,因为凤姐怕灵玉遗失,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放在自己枕边。
这样一来,宝玉到底和秦钟发生的事就成了千古疑案,因为石兄说:
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是疑案,不敢纂创。
这是多么奇妙的一种写作视角啊。当作者想无所不知的时候,就用万能视角。当作者想隐藏一部分内容的时候,就让这块石头不在身边,那不管发生什么事儿,作者都可以如此推卸责任:石头看不到,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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