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首发•折狱龟鉴•议罪卷•079高柔请名

01

译文

曹魏的廷尉是高柔。当时有关狩猎的律法非常严峻,宜阳典农刘龟偷偷地在禁苑内射杀兔子,被自己的功曹张京举报了。

皇帝隐匿了张京的姓名,直接将刘龟关进监狱。

高柔请求皇帝将举报人的姓名告诉自己,皇帝非常生气,呵斥道:“刘龟敢在禁苑中打猎已经犯了该死的罪。我把刘龟交给你,你就应该大型伺候了。怎么还跑过来问我举报人的姓名呢?我还能冤枉了刘龟不成?”

高柔说:“廷尉,就代表着公平正义。我不能因为皇帝陛下的喜怒而破坏法律法规。”继续上奏请求告知举报人的姓名。皇帝这才将张京交出来。

高柔审讯之后,分别按照法律法规判处了刑罚。故事出自魏志的传记。

按:法律有规定,如果是诬告的话,告人的需要承担反坐的罪名,所以能够大幅度减少那些构陷的案件,所以怎么能不知道那些匿名举报的人到底是谁呢?高柔就可以称得上是能够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人了。

后魏游肇在担任廷尉的时候,宣武皇帝经常下诏命令游肇开后门,但是被游肇拒绝了。游肇说:“陛下你要是能宽恕就直接宽恕,你怎么能命令我枉法呢?”游肇也是和高柔一样的人吧。故事出自北史本传。两个故事旧集没有收录。

只有像高柔游肇这样的人都是能够劝勉官员的人,所以把他们的故事放在一起。执法官员不因为一些原因放纵有罪之人,不会违规判无罪之人有罪,所有的判决都是民心所向。

02

原文

魏高柔为廷尉,时猎法甚峻,宜阳典农刘龟窃于禁内射兔,其功曹张京诣校事言之。

帝匿京名,收龟付狱。柔表请告者名,帝大怒曰:“刘龟当死,乃敢猎吾禁地。送龟廷尉,便当考掠,何复请告者主名,吾岂妄收龟耶?”

柔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毁法乎?”重复为奏,辞指深切。帝意寤,乃下京名。即还讯,各当其罪。出魏志本传。

按:法有“诬告,反考告人”,所以息奸省讼也,安得匿告者名乎?柔可谓能执法矣。

●后魏游肇为廷尉时,宣武尝敕肇有所降恕,执而不从。曰:“陛下自能恕之,岂可令臣曲笔。”此亦柔之流亚欤?见北史本传。二事旧集并不载。

惟柔与肇皆诏所指以励士师者,故并着焉。庶几执法之吏不曲笔以纵有罪,不毁法以陷无辜,而处议合于人心也。

03

高柔:三国时期曹魏大臣,担任廷尉二十多年,封安国侯。

功曹:古代官职,可以简单粗暴地理解为秘书加办公室主任。

游肇:南北朝时期北魏宰相。这位爷断案的时候“持法仁平,断狱务于矜恕”。他原本应该袭爵文安县开国侯,但是他却把这个爵位给拒绝了。而且他面对权臣还能够坚持原则,真实封建臣子的楷模。

宣武:即北魏宣武皇帝元恪,北魏的第八位皇帝。他在执政时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是后期就开始拉胯,幸好他三十三岁就没了,算是给人留下了少许遐想。

04

两个头铁的大法官,真是令人钦佩,尤其是在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真的是就怕认真。

第一个案件,我相信功曹张京应该是有的放矢,毕竟他是刘龟的下属,弄点证据什么的问题不大。所以,对于刘龟的判决应该没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这个“各当其罪”。我相信大家应该不理解如果张京没有诬告的话,他应该有什么罪?

我也不知道,我揣测的话应该是刘龟和张京的关系。在古代,这种下克上都是有讲究的,而且这种要求对封建体系中的官员比平头百姓更高。在东汉末年,一个官吏除了要忠于最高位的皇帝,还需要忠于提拔自己的直属领导。所以这种背叛直属领导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触犯了律法。这是我的猜测,除了这种情况我实在想象不出合规的举报有什么问题。

然后咱们再谈谈实名匿名,对这个问题我个人是比较矛盾的。就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实名的未必就是真,匿名的也未必就是假。这些真真假假的,我们见到了太多太多了。现在就算只是实名,也不能让人信任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不论实名匿名,还是拿证据说话吧。至于说证据有可能会暴露举报人,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这天底下就没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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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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