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友就业政策解答,找工作的赶紧看!
政策解读,热门问答,助残就业
Q1、对办理失业登记的残疾人是否能给予社会保险费用补贴?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对办理失业登记6个月后仍未能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给予不超过每人每月50元、为期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Q2、享受了《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中对办理失业登记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补贴后,是否还可以再申请《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中的失业登记残疾人社会保险费补贴?
A:不可以。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对办理失业登记6个月后仍未能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给予不超过每人每月50元 为期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此项补贴的残疾人,不能重复申请《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849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补贴。
Q3、对在岗就业的残疾人是否可以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对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安置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在岗的残疾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已享受第八条规定的补贴和奖励的,不再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Q4、自主创业残疾人是否可以享受我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残疾人在自主创业三年内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申请。
Q5、我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的补贴金额是什么?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由1至2名残疾人自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给予2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对由3名及以上的残疾人集体开办且参与经营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给予3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Q6、残疾人自主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是否可以重复申请?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残疾人自主创业超过三年的或已享受启动资金扶持的,不得申请或重复申请启动资金扶持。
Q7、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是多久?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Q8、户籍残疾人自主创业,除了启动资金扶持和场地租金补贴外还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或补贴?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税费补贴、首次创业补贴以及创造就业岗位奖励。
Q9、残疾人自主创业需要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是否可以向残联申请贴息扶持?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残疾人自主创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扶持。
Q10、残疾人参加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是否也可以享受相应的补贴?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残疾人经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参加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每人每年一次培训费的核销。
Q11、残疾人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培训机构举办)按照什么标准给予补贴?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60%培训费的核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全额培训费的核销。
Q12、残疾人参加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主办的培训能否给予交通费用补贴?
A:按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对参加市、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主办的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的未就业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天20元综合补贴。
Q13、残疾人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能享受相应的奖励或补贴?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鼓励残疾人考取国家劳动职业资格证书,考取初级(或相当)劳动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600元;考取中级(或相当)劳动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1000元;考取高级(或相当)劳动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1500元;考取技师(或相当)劳动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2000元;考取高级技师的,给予奖励3000元。(或相当)劳动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2000元;考取高级技师的,给予奖励3000元。
Q14、有就业困难的户籍残疾人是否需要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A:不需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本省户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其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Q15、残疾人在岗补贴向哪里申请?
A:按照《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由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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