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与表达
意象不是一种机械式的组装——意象没有结构,而且它总是“新的”。所以,即不能说改变了意象的某一部分,也无法说涉及其全部。
意象不能脱离本我,如同世界的投影无法离开镜子,它只是可以被表达的。
表达也是认识;但通常,作为交流的实质,我们认为表达独立于认识,这来源于一个误解。对阿基里斯悖论通常意义上的理解便是在时空观上表达出这样的误解——我们习惯从“第三者”的立场来看这个问题,将“龟”看作龟,将“阿基里斯”看作阿基里斯,将时空看作是一个无限的独立存在。然而,这只是一场“龟”与“阿基里斯”的比赛,并未涉及第三者,也不会有裁判。所以,比赛开始于“龟”的移动,终止于“龟”的停止。“龟”无法知道比赛了多久,但可以知道“阿基里斯”的运动。
对于“龟”如何移动,“龟”是无法表达的;但“龟”向前移动,“阿基里斯”才能向前移动,所以“龟”的移动,使得其对于“阿基里斯”的移动的表达成为可能,并在表达中以一种消极的界限或尺度而表现出来。这种“消极”是指无法被表达的不变性,如同想要画一幅油画,颜料便是必须的,但却不属于油画要表达的内容。
然而,对于这场“私人比赛”,我们却总是会为了其胜负而作为“第三者”介入其中,并将其结果清晰地表达出来,即原本消极的界限或尺度清晰地表现出来。例如,对物体进行表达,空间就是不变的;对运动进行表达,时空就是不变的。对象在表达中通过表达形式表现出的这种界限或尺度,称为属性。
所以,我们对于阿基里斯悖论的解读就像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我们不能说我什么时候在看电影,但我们可以表达“我在看电影”,也可以详细地描述出电影的内容——表达只能表达能够表达的,只能清楚地表达能够清楚表达的,但表达并未独立于认识之外。
表达是对意象的表达,而非对世界的表达,其不是在一张白纸上作画——在能够表达之前,我们一定不是一无所知的;它更像是雕刻——在意象上刻出许多“看得见”的线。这种“看得见”,区别于形式上的具象符号,只是在表达的过程中才表现出来,称为映射;能够表现映射的能力,称为表达的判断力。
符号不应看作是意象的表达的载体;更准确地说,符号是意象的表达的导体——唯有意象之间的映射成立,符号才有意义,才能称为表达的符号,或者说表达便是意象与意象之间的映射。
语言表达是表达的子集。基于映射中意象之间的关系,语言的映射可分为“思考”和“语言交流”——区别于“他在思考问题”这样的语句中“思考”一词所表达的含义,称之为“自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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