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制度的思考(读李希贵校长的《学校制度改进》)
买了很贵的一本书,200页,12万字,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78元。不过读完内容,感觉的确是李校长三十余年管理经验的理论升华,对一般管理者很有启发价值。
该书序言部分已经将核心内容做了梳理,摘录如下:
目前,大部分中小学规章制度的框架,基本来自20世纪80 年代。在那个拨乱反正的年代,我们懵懵懂懂地引入了许多新生事物,制度管理便是其中之一。当然,不可避免的是,大家生吞活剥,东抄西拼,相互模仿,结果各个学校的制度大同小异。通常,这些规章制度一旦汇编成册,就被放在文件夹里,存到档案柜里,基本无人问津。后来增加的一些制度,基本是哪里起火哪里泼水,出什么问题了,就制定一个什么制度,既缺乏系统性思考,也没有结构化设计。因而,翻开各个学校的制度汇编,基本都能发现明显的拼凑痕迹。这些拼凑起来的制度缺乏顶层设计, 难免相互冲突, 于是,我们陷入了一个怪圈,就是不断增加新的制度以解决新的问题。让我们苦恼的是,一个制度的诞生,不仅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经常带来一系列新的甚至更大的问题。
制度到底是干什么的?一个组织应该如何架构自己的制度体系?制度经济学认为, 所有的制度都是因为要调节外部性行为,也就是能够影响别人的行为而产生的。这些需要调节的行为大体有四种。第一种是个人的行为让自己获益,同时也让其他人受益。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以什么样的制度鼓励这类行为,以及鼓励到什么程度。第二种是个人的行为让自己获益,但让其他人受损。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以什么样的制度限制或禁止这样的行为,以及限制到什么程度。第三种是个人的行为让自己受损,也让其他人受损。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以什么样的制度禁止此类行为,以及怎样禁止。第四种是个人的行为让自己受损,但可以使其他人受益。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以什么样的制度补偿行为者,以及补偿到什么程度。
我们可以把这四种行为分别放到一个坐标的四个象限里, 见下图。我们把这个坐标称为“外部性行为类型坐标”。
人类的行为当然不止这些,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主要是对别人产生影响的行为,也就是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外部性行为,只有这样的行为才需要通过制度进行管理。按照这样的理论,我们可以试着把自己所在学校的所有规章制度进行分类,看看是否可以分别装到四个象限之中。也就是说,要明确每个制度是用来规范哪一个象限的行为的,有没有对所规范的行为表述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只要无法划入这个坐标的任何一个象限,也就是如果任何一个象限的行为都与之无关的话,那就说明这个制度是多余的。
作者以此为纲,联系学校的各种制度,分析了管理制度完善时注意的方方面面问题,尤其讲到制度的局限,文化、价值观的重要性,都值得认真体悟。
书不错,不过网上有大部分核心观点。但同看书整体感受上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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