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楼薄幸杜牧之
青楼薄幸杜牧之
於恢
杜牧是有名的风流才子,据晚唐高彦休的《唐阙史》记载——
杜牧在沈传师幕府中时,经常在公务之余寻访美色,只是杜牧始终不甚满意。于是杜牧决定假借举办水上赛会之机,将州人全部吸引而来,然后趁机品评。果然在傍晚时分,杜牧终于物色到了一名女子。这个女子年仅十余岁,尚未长成。而杜牧却说:“此真国色。”于是致意于女子之母,将接至舟中。
母女俩并不愿意,且略有恐惧之色,杜牧便与母女俩约定十年之后再相结纳。妇女问如果十年不来怎么办呢?杜牧便说道:“不出十年,我一定可以来此做州牧,如果十年不来,到时听凭发嫁。”
结果杜牧来此地做刺史时,已经整整过去十四年了。当年那名女子也已经出嫁三年,并且已经生了三个孩子。杜牧不胜叹惋,就写下了一首诗,辞曰:
“自是寻春去较迟,
不需惆怅怨芳时。
可怜风摆花狼藉,
绿叶成荫子满枝。”
关于杜牧的风流事迹远不只此,还有《唐诗三百首》中也收录了几首杜牧当年的“艳诗”,比如“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这是杜牧的夫子自道。而杜牧对于少年女子的慕爱也时时见于诗中,比如《赠别》中所说的:“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后世便以“豆蔻年华”来指称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而忽略了诗句中的轻薄之意。
我曾想杜牧《赠别》中的主人公真的只有十三岁吗?或者只是作者的比称,就像现在很多女子好说自己是十八岁一样?无论杜牧交接的女子年龄多大,总之比杜牧小很多岁是能肯定的。在现在看来,杜牧绝对算得上是“萝莉控”。其实对于少女的爱慕也是很多文人的“通病”,比如蒲松龄就曾形容过一个小女孩的美貌,说是“雏发未燥,媚艳入骨”,无论怎么说,蒲松龄也都摆不脱“萝莉控”的嫌疑。
就连大文豪欧阳修也为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外甥女写过“恁时相见早留心,何况到如今”的句子,至于欧阳修到底有没有对这个外甥女产生过什么“非分”的想法,那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对于女色的爱慕是男人的本能,这无关于年龄,也无关于道德。男人头脑当中产生对少女的欲望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付诸行动。文人的风流也只是表现在诗文当中,比如在笔下挑逗一下爱恋中的异性,这都无可厚非。——可耻的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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