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家政治制度架构的思考

约翰洛克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有历史进步意义。虽然他提出的自然人的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是“天赋人权”的思路中心点是财产权,但并不能遮挡他提出的对权利制约的思想的闪光点。

结合中外政治制度,我认为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新国家制度架构的蓝图。一个国家政府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由一个一心为民的执政党领导国家比玩政治游戏的多党制度要优越的多。借鉴西方议会制度的有益部分就可完成我的架构搭建,借鉴部分也可做为补充内容逐步甄别进入架构体系。

新的架构核心有两点,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中心,它拥有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财政权等权力;二是监察机构是所有权力运行部门的最高机构,人民代表对监察机构行使的权利分别是监督监察机构的运行、对监察机构决议的否决权和其机构人员罢免权。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代表,代表着人民的利益;西方议会制度的优势是各权力机构的相互制约。如何有机统合这两者,是实现新架构的关键。本人在人民代表产生方法和监察机构的运行方式及原则方面来做重点阐述。

一、人民代表产生方法

人民代表一定是真正代表人民意愿的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不能有从商经历(包括国有企业所有人员)以及不包括与企业有利益连接的人,利益会左右人的私欲,不能代表人民的意愿,商界人员在商言商方为正理;2、人民代表必须来自基层从政人员且被当地人民拥戴或来自基层科学调研人员;3、人民代表提案范围可以包括各领域,主要是搜集民声及提供问题解决方案。这就要求人民代表不但具有足够归纳整理能力,还要有一颗全心全意为民的心;4、由于人民代表的付出是巨大的,所以相应的高福利待遇必须跟上;5、人民代表同时接受监察机构和其他人民代表的监督;6、地方人民代表筛选原则是有利民政绩和广泛民意调查;全国人民代表选拔设立地方、地区及中央这三层递进选拔制度。这个过程需注意三点:1、选拔标准除了民意还要通过分组研讨、辩论考验,最终人员确定是由上一届人民代表审议通过;2、这个选拔制度程序只能有三层,过多过少会出现效率低下和人为操控现象发生。3、人民代表选举制度在发展过程需要不断修改完善。

二、监察机构的职能和运行原则

新的政府机制架构最大的不同是把监察机构设为最高权力机构,它行使的权利包括对政府各职能部门人员的任免和监督政府和所有机构运行的重任,监察机构只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对于国家领导层的人员任免决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二是监察机构提供任免人员名单和缘由。各级监察部门人员的任免由所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报备最高监察机构。

监察机构的运行原则包括地方和中央两个级别。地方监察机构运行原则是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和民意监督下行使权利;最高监察机构的运行原则是上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达(各级监察机构规章制度和下派监察组),自查机构内部人员工作素质,实行领导干部负责制,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定期人员考核,努力做到清廉公正。当然由于工作压力大,所有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必须是最高的。最高监察机构人员的产生遵循由地方到中央的选拔机制,需要说明几点:1、工作经验需要工作时间积累,基层工作尤其重要也是考核选拔人才的基础;2、选拔对象的标准主要通过政绩考核和民意调查获得;3、地方监察人员的选拔在基层中挑选,主要是当地基层政府官员或由人民根据基层官员政绩投票产生;4、地方监察机构在确定了人选之后,有两年连续和三年穿插考核政绩的程序来为上一级监察部门储备人才。

以上为本人初级思考,偏颇在所难免,但这个基本架构的思路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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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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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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