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的《局外人》想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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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讲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一句话就可以概括:默尔索因阳光太刺眼而连开五枪杀人,而他被判处死刑的原因是“他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哭泣。”
杀人的理由荒诞,被判刑的理由也很荒诞。
默尔索是一个“无所谓”的人,世上行之有效、奉为圭臬的道德准则他并不在乎,他不愿意有一丝伪装,坚持做一个真诚的人。加缪称他为“一个无任何英雄行为而自愿为真理而死的人”。
小说开头的第一段话是这样写的:今天,妈妈死了。也可能是昨天,我不知道。这段话直接把读者拉进了小说荒诞的故事中。
默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哀伤,他甚至不知道母亲的年龄。他第二天和女人去游泳,看喜剧电影,和女人上床……
后来这些所谓的线索被检察官一一勾勒出来,成为指控他预谋杀人的证据。检察官控告默尔索“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理埋葬了一位母亲”,认为“一个在精神上杀死母亲的人,和一个弑杀了父亲的人,都要以同样的罪名自绝于人类社会”。
所以默尔索被以“理所当然”的理由送上了断头台。
这是被小说具象放大的荒诞,《局外人》发表于1942年,距今已有80余年,在荒诞之外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思考的呢?
一个人到底可不可以拥有真实的自我?毫无疑问,这应该是每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力。默尔索坚持真实表达自我,但这样的自我是不被公序良俗所认可的,而不被公众所认可的自然就是有罪的。
我觉得《局外人》想要表达的是群体意识对个体意识的裹挟。在《局外人》中的表现是主人公默尔索在法庭上被用道德审判,在现代社会最直观的表现就是网络审判。
一件事情只要在网络上发酵,就瞬间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去进行分析评论,尽管不是身处其中了解实情的人也会瞬间站上道德至高点。
那一刻,他们成为了圣人,他们拥有了指指点点的权力,只要他们单方面审判了你的罪恶,你就已经注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了,走上断头台不过是迟早的事。
这时候,理性的声音是微弱的,哪怕是辩驳也毫无用处。他们享受的就是审判罪恶的时刻,他们希望看见的就是罪人的悔恨。正如《局外人》中的他们希望看见默尔索为母亲的去世哀伤、为杀人的罪行愧疚一样。
很多人觉得《局外人》塑造出来的默尔索其实是一个执拗的社会规则反叛者,我觉得他更贴近一个随心所欲的赤子。
这里的赤子不是说赤子之心的赤子,而是指初生的婴儿。现代社会大概只有婴儿,才能够像默尔索在被生活推着走的同时,一样真实地表达自己。
又或者默尔索是一个真正超脱规则的人,他可以认清那些道德绑架背后的条条框框,却仍坚持着自己的真诚,做把握自己的人。
小说是荒诞的,默尔索也是虚构的。真实世界里满是荒诞,但却很难找到一个不向荒诞投降的“局外人”。
我们很少在众说纷纭中坚持自我,我们很少不被群体意识所裹挟,我们都曾或多或少地向这个世界的荒诞低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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