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作者是万斯同(八)“常村”即刘献廷

脂批道:“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因《石头记》中也有“风月宝鉴”之章回,所以所谓“《风月宝鉴》之书”当为《石头记》之前身,《石头记》最初之书名当为《风月宝鉴》。

此处之“棠”当为“常”之讹,第十三回就有一条署名“常村”的批语,当为刘献廷所作。

刘献廷(1648—1695),清初地理学家、诗人,字君贤,一字继庄,号广阳子,先世江苏吴县人,父官太医,移居顺天府(北京)大兴县。康熙二十五年(1686)刘献廷与万斯同结识,次年因万斯同推荐,进入《明史》馆修《历志》。

刘坊在《万季野先生行状》中记载道:“忆坊己巳(康熙二十八年,1689)冬,得交万季野先生于昆山相国京邸,同晤者为刘子继庄。其时京师骛名之辈,风传二先生博闻尔雅,学无所不窥。刘则善游,每旦兴必出,或夕不返,每欲访者则必托万先生致意,然后留身以待。先生则自朝至旰(gàn,晚)一编,丹铅不置。明年(康熙二十九年,1690),昆山(“二徐”)归里,继庄以馆俸之得,抄史馆秘书无算,持归苏之洞庭,将约同志为一代不朽之业。既归吴,不久身殁,其书散失于门人交友处,予与先生扼腕久之。”

刘献廷与万斯同可谓志同道合之弟兄。所谓“常村”即来自刘献廷之字“继庄”,“常”与“继”意通,而“村”即“庄”。“常”,长久,经久不变;“继”,不绝,延续下去。刘献廷因喜好《庄子》而取字“继庄”,故此处一语双关,谓“继庄”即“常村”,其意为:使“庄子”延续下去,即为永久的“庄子”;“庄子”既指村庄之庄子,又指《庄子》之庄子。

刘坊说刘献廷在《明史》馆时“善游”,“每旦兴必出,或夕不返”。刘献廷之“善游”,当是在访故老,搜遗文,主要为万斯同创作《石头记》(或《风月宝鉴》)提供天启崇祯二朝之史料。天启朝实录残缺不全,崇祯朝则无实录。

刘献廷归吴后,次年(康熙三十年,1691)便溯江西行,游湖南,结识王夫之等(王夫之曾任职于南明永历朝廷,著有《永历实录》)。康熙三十三年(1694)经湖北东返,又在江西停留甚久,始返家乡。康熙三十四年(1695),病殁。

刘献廷之“西游”,当也是在访故老,搜遗文,为万斯同提供南明史料,同时为自己私修明史做准备。

所以脂批之所谓“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常)村序也”,点出刘献廷是万斯同创作《风月宝鉴》之知情者;所谓“今棠(常)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则点出此批作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刘献廷逝世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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