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军争篇(二)

【原文】

军争为利,军争为危。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

【译文】

“军争”为了争利,但“军争”也隐有危险。带着全部辎重去争取有利条件,就会影响行军速度,不能先敌到达战地;丢下辎重轻装去争利,装备辎重就会损失。卷甲急进行军,白天黑夜不休息地急行军,奔跑百里去争利,则三军的将领有可能会被俘获。健壮的士兵能够先到战场,疲弱的士兵必然落后,只有十分之一的人马可能如期到达;强行军五十里去争利,先头部队的主将必然受挫,而军士一般仅有一半如期到达;强行军三十里去争利,一般可能只有三分之二的人马如期到达。

【感悟】

孙子兵法的思想很具有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总是一分为二地看待战争利弊。

孙子用假设的方式,用对比的手法告诉我们,如果主帅在军争中只思考一个方面,将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全军都争利,行军速度不快,把后勤全部丢掉,就有全军覆灭的危险,再计算上距离的因素,就有不同程度的危险。而主帅必须从两难中做出决定,必须要在两难中做出准确的判断,以减少我方的损失,追求最大限度的胜利。

比如齐魏马陵之战中,孙膑用减灶的办法,让庞绢做出错误判断,决定急行军去争利,以便尽快赶上齐军而消灭它,这就只看到有利的一方面,却没有看到有害的一面,最终中了埋伏而失败。

孙子在第二篇中也提到这样的观点: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在第四篇也强调: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都在强调利弊必须同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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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che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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