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卫灵公第十五 第七则

【原文】

子曰:“可与①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②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译文】

孔子说:“可以同他说的话,却不同他说,则失去了朋友;不可以同他说的话,却同他说,则会说错话。智慧的人既不失去朋友,又不说错话。”

【讲义】

一个人有大乘根器,你应该跟他讲,跟他讨论,可以教他怎么开悟;要是很多话可以说,你却不跟他说,你真的失去朋友了。有些话不能跟他讲,你却要跟他说,不但伤到自己,还得罪了人。我们讲话要看对象,该讲的人跟他讲,不该讲的人不能去跟他提,否则会出乱子的。传法也是一样,这个人能传,你要传,否则失人;不能传,你硬要传给他,你失言,伤的还是自己。

【注释】

①与:和。

②知:同“智”。

390

版权声明:
作者:congcong
链接:https://www.techfm.club/p/147524.html
来源:TechFM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