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卫灵公第十五 第七则
【原文】
子曰:“可与①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②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译文】
孔子说:“可以同他说的话,却不同他说,则失去了朋友;不可以同他说的话,却同他说,则会说错话。智慧的人既不失去朋友,又不说错话。”
【讲义】
一个人有大乘根器,你应该跟他讲,跟他讨论,可以教他怎么开悟;要是很多话可以说,你却不跟他说,你真的失去朋友了。有些话不能跟他讲,你却要跟他说,不但伤到自己,还得罪了人。我们讲话要看对象,该讲的人跟他讲,不该讲的人不能去跟他提,否则会出乱子的。传法也是一样,这个人能传,你要传,否则失人;不能传,你硬要传给他,你失言,伤的还是自己。
【注释】
①与:和。
②知: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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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ngc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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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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