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解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释解本章,关键字词不外乎“攻”、“异端”、“也已”三处。
“异端”,前人所解众多,至今无有定论。查阅古籍,发现在《孔子家语·辩政》中有“异端”一词出现,现引用如下:
子贡问于孔子曰:“昔者齐君问政于夫子,夫子曰:『政在节财。』鲁君问政于夫子,子曰:『政在谕臣。』叶公问政于夫子,夫子曰:『政在悦近而远来。』三者之问一也,而夫子应之不同,然政在异端乎?”孔子曰:“各因其事也。齐君为国,奢乎台榭,淫于苑囿,五官伎乐,不解于时,一旦而赐人以千乘之家者三,故曰政在节财。鲁君有臣三人,内比周以愚其君,外距诸侯之宾以蔽其明,故曰政在谕臣。夫荆之地广而都狭,民有离心,莫安其居,故曰政在悦近而来远。此三者所以为政殊矣。诗云:『丧乱蔑资,曾不惠我师,』此伤奢侈不节,以为乱者也;又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此伤奸臣蔽主以为乱也;又曰:『乱离瘼矣,奚其适归。』此伤离散以为乱者也。察此三者,政之所欲,岂同乎哉!”
此处说“政在异端乎?”明显是在讨论政治。而为政篇恰是论政之篇,所以两处的“异端”皆指政治上而说应无疑。《家语》中,齐君、鲁君、叶公三人问政,孔子答之各不相同,所以子贡疑惑到“然政在异端乎?”孔子在解释了子贡的疑问后总结说:“察此三者,政之所欲,岂同乎哉!”就是说看看这三人,政事目的不同,所以政策措施怎么能相同呢!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记载:“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后汉书·延笃传》:“观夫仁孝之辩,纷然异端,互引典文,代取事据,可谓笃论矣。”嵇康《答释难宅无吉凶摄生论》:“广求异端,以明事理。”《新唐书·儒学传上·颜师古》:“帝将有事泰山,诏公卿博士杂定其仪,而论者争为异端。”以上引文中的“异端”都是“不同观点”的意思,也没有丝毫的贬斥之意。可见,异端解为“不同的观点或措施”是有文证支持的。
攻,历来的注解分两类,一类释为攻击,一类释为治,指从事某一项工作。
前者的依据是:《论语》中共用“攻”字四处,另外三处皆作“攻击”解,此处没理由不如此。但应看到,此字在《论语》中用例过少,如此判定自然不妥。今人高迎泽在其《“攻乎异端”解》一文中总结说“攻”作“攻击”解时可以是动词+介词+宾语的结构,而作“治”解时只有动词+宾语的结构。杨逢彬先生的《论语新注新译》则认为,“攻”为“攻击”义时,宾语无非是人和地,当然其中也有转指者;作从事某项工作解时,其宾语却是人和地之外的事物。高先生从句子结构上释解,杨先生是从内容上释解。在查阅了更多古籍之后,本文发现了如下例句:
“是故辨于一言,察于一治,攻于一事者,可以曲说,而不可以广举。”(《管子·宙合》)可见高先生的结构说没有涵盖所有的例句,有待完善。“攻击”多关乎战争、敌对,“治”指从事于某项具体的工作是古籍中的通例,应该说杨先生的总结还是符合通例的。且在定州汉墓出土的竹简《论语》中,此处的“攻”作“功”字,先进篇中的“小子鸣鼓而攻之”中“攻”却没有写作“功”字。这说明两字的用法还是不同的,这也证明“攻乎异端”之“攻”通“功”,能解作“治”,但“鸣鼓而攻之”之“攻”则不可。因此,“攻乎异端”之“攻”通“功”,能解作“治”,即从事某一项工作。但其中也含有攻克、战胜、致力于等义,所以,“攻”训为“治”可有多种的翻译,如:
“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礼记·曲礼上》)——攻,可译为修整。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诗·小雅·鹤鸣》)——攻,可译为补救。
“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诗·大雅·灵台》)——攻,可译为建造。
“凡疗伤,以五毒攻之。”(《周礼·天官·家宰下》)——攻,可译为治愈。
“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搏殖之工二。”(《周礼·冬官·考工记》)——攻,可译为专工。
同时,也不能忽略介词“乎”的作用。“乎”用在动词之后连接动作的对象时,起着强调对象的作用。所以此处“斯害也已”的原因孔子强调的是所攻的“异端”而非其它。意外之意是攻异端有害,攻其它则不一定有害。
如此来看,“攻乎异端”可理解为在不同观点上下功夫,或抓住不同的观点不放手。
“也已”,其训释大体也是分为两种,一是将“已”训为“停止”,“斯害也已”即译为:祸害就会被制止。一是将“也已”视为语气词。《论语》中使用“也已”,除此处外,凡十五见(其中八例为“也已矣”),均为语气词,由此可证,“斯害也已”的“也已”亦不例外,所以,应理解作句末语气词。
这样,“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就应翻译为:打压不同于自己的观点,这样是非常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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