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曹霑)是个骗子(一)“生死”不明之曹霑

光阴荏苒,物是人非。话说到了乾隆年间,北京出现了一个自号“雪芹”“芹溪”“芹圃”之人,姓曹名霑字梦阮。“红学家”认为此人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红楼梦》作者;主要证据为敦诚、敦敏、张宜泉、永忠、明义等之记载。那么我们就按“红学家”的考证结果,将这些记载梳理一遍,看是否能得出与“红学家”相同的结论。

据“红学家”考证,曹霑生前与敦诚、敦敏、张宜泉等人为友。关于曹霑即“曹雪芹”之记载,即主要来自敦诚、敦敏、张宜泉之诗作。

敦诚有《寄怀曹雪芹霑》《赠曹芹圃(即雪芹)》《佩刀质酒饮》《挽曹雪芹(甲申)》等诗作(《鹪鹩庵杂记》《四松堂集》抄本)。

敦敏有《题芹圃画石》《赠芹圃》《访曹雪芹不值》《小诗代简寄曹雪芹》等诗作(《懋斋诗钞》抄本)。

张宜泉有《怀曹芹溪》《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题芹溪居士》《伤芹溪居士》等诗作(《春柳堂诗稿》光绪刊本)。

其中,张宜泉在《题芹溪居士》一诗中注云:“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

1. 妄言“天才”

敦诚作有《挽曹雪芹》诗2首,收在《鹪鹩庵杂志》中。其第1首为:“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肠回故垄孤儿泣(前数月,伊子殇,雪芹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

敦诚(1734—1791),字敬亭,号松堂,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阿济格之五世孙,敦敏(1729—1796)之弟。

敦诚晚年将其诗文结集刊为《四松堂集》,其中并未收入《挽曹雪芹》诗,不过在其付刻底本中却有第1首诗。敦诚在诗题“挽曹雪芹”后加一注云“甲申”,并将诗修改为:“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瞑?”

据此可知,曹霑死于乾隆甲申年,即乾隆二十九年(1764);死时40岁左右。

曹霑的死期本来毫无问题,后来却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这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一回之批语不符;其批云:“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如果将此处之“壬午”视为乾隆壬午,即乾隆二十七年(1762);《石头记》中之“曹雪芹”死于此年。

曹霑的年龄本来也毫无问题,后来也成了一个大问题。如果曹霑死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那么按虚岁往前推四十年即雍正三年(1725)。

据“红学家”考证:雍正六年(1728),曹寅嗣子曹頫(fǔ)因经济亏空、骚扰驿站、转移财产等罪革职抄家,两手空空迁回北京老宅,家族迅速败落。

而其时曹霑才4岁,还没有什么“曹家”富贵的记忆,更别说像《红楼梦》中“贾府”那样的富贵记忆。

不仅如此,曹霑在《红楼梦》的创作时间上也出现了问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一回交代:“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如果将此“甲戌”视为乾隆甲戌,则为乾隆十九年(1754)。那么《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最晚成书于乾隆十九年(1754)。

而甲戌本第一回又交代:“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

那么往前推十年就是乾隆十年(1745),而其时曹霑才21岁,也就是说曹霑在21岁之前就已开始创作《红楼梦》。

但这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之“凡例”不符。

在“甲戌本凡例”中有“作者自云”道:“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

所谓“半生”,显然不是指21岁之前;而所谓“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也显然不是指4岁前之记忆。

综上所述,按照敦诚的记载,在曹霑与《红楼梦》之间存在着三大问题:

第一,曹霑与《红楼梦》中之“曹雪芹”的死期不同。

第二,曹霑没有“曹家”富贵的经历。

第三,曹霑不可能在21岁之前就开始写《红楼梦》。

据此即可彻底否定胡适的“曹雪芹(曹霑)是《红楼梦》作者”之说。

我们来看“红学家”是如何解决这三大问题的。对于第二、第三大问题,“红学家”先是给曹霑冠以“天才”二字。不过“红学家”心里也“打鼓”,终究不过是掩耳盗铃啊。

2. 曲解“四十年华”

“红学家”既已认定“曹雪芹(曹霑)是《红楼梦》作者”,那么只能想尽一切办法给曹霑“增寿”了。

张宜泉在《伤芹溪居士》一诗中自注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

张宜泉(生卒不详),清内务府汉军旗。

曹霑“年未五旬而卒”,但这与敦诚所记载之“四十年华”不符。于是“红学家”置其“四十萧然太瘦生”之“四十”于不顾,将敦诚之“四十年华”解释为:不到50岁。

既然曹霑“年未五旬而卒”,那就照此继续往前推。

据“红学家”考证: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曹颙(yóng)病逝。三月初七,曹頫奏曰:“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颙)嗣有在矣。”

按理说,“马氏”如果“生男”,曹頫应向清廷奏报。虽再无下文,“红学家”却径自得出结论:曹霑是曹寅之子曹颙的遗腹子,生年为康熙五十四年(1715)。

而从康熙五十四年(1715)到乾隆二十九年(1764),曹霑虚岁正好50岁,这与张宜泉所记载之“年未五旬而卒”仍然不符。

曹霑之好友为什么争相为其“减寿”呢?

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增订本)》中说:“在旧社会里,是没有人肯为亡友‘减寿’的,如果挽一个四十八九岁死去的人不说‘五十年华’而偏说‘四十年华’,那就是太没情理,迹近开玩笑了。”又道:“‘年未五旬’云云,即‘古人五十不称夭’之义,抱恨雪芹不得上寿耳。”

周汝昌在《曹雪芹小传》中又说:“至于‘年未五旬’的真正的意思,也并非即指已经活到了将近五十岁的年龄。旧社会以五十岁为‘中寿’,有‘五十不算少亡’的谚语。所以反过来说,就是凡没有能活到五十的,都属于‘少亡’之列。……‘少亡’的人,‘未及五旬’,可以是四旬,甚至可以是三旬。所以如果雪芹是四十岁左右而亡,张宜泉完全可以说他是‘年未五旬而卒’。”

周汝昌的说法无疑是正确的,只是他无法对曹霑“赶不上曹家的繁华”做出合理的解释,只好凭空创设了一个“曹家二次复兴”之说。这倒也符合胡适的“科学的考证”之“大胆假设”。

3. 胡判曹霑“生死”

在曹霑的“生死”问题上,一时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幸好还有“(曹颙之妻马氏)现怀妊孕已及七月”之“铁证”,“红学家”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在没有任何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曹霑做了曹颙的遗腹子,其生年为康熙五十四年(1715)。

也就是说,“红学家”将曹霑之生年整整提前了10年!这样曹霑与《红楼梦》之间的第二、第三大问题,也就勉强对付得过去了。

而对曹霑之死期,“红学家”也是霸王硬上弓,将曹霑与《红楼梦》中之“曹雪芹”直接挂钩,按甲戌本第一回批语之所谓“壬午除夕”,改判曹霑死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

这样就与敦诚之“四十年华”和张宜泉之“年未五旬而卒”相符了,而曹霑与《红楼梦》之间的第一大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又有“红学家”以乾隆壬午年没有除夕之谬论,将曹霑之死期折中为:约乾隆二十八年(1763)。

一个“约”字,省却了多少烦恼!只是既然“乾隆壬午”没有“除夕”,那么“壬午除夕”之“壬午”又怎么可能是指“乾隆壬午”呢?!

“红学家”又是曲解,又是指鹿为马,总算“解决”了曹霑与《红楼梦》之间存在的三大问题,“红学家”心中悬着的那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至于敦诚《挽曹雪芹(甲申)》诗之“甲申”(乾隆二十九年,1764),这个关于曹霑年龄的唯一精确记载,也就被选择性地忽视了,乃至被无端质疑。

这种画地为牢、任意取舍、牵强附会、信口开合之“科学的考证”,令人大开眼界!这不就是“过家家”吗?

关于曹霑生年还有很多说法,这里不一一列举,无非是倒推正推罢了。还有人说曹霑是曹寅嗣子曹頫之子,等等。“过家家”谁还不会?玩呗!

4. 无视敦诚年龄

不过这样又产生了一个“红学家”视而不见的大问题:曹霑与敦诚的年龄相差过大。据“红学家”考证,敦诚生于雍正十二年(1734),比曹霑小19岁。

我们来看敦诚之《寄怀曹雪芹霑》诗:

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

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

扬州旧梦久已觉(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且著临邛犊鼻裈。

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

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

接篱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

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松亭樽(时余在喜峰口)。

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

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我们先看诗中敦诚之回忆部分:“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接篱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

据“红学家”考证:敦诚5岁入家塾,11岁进右翼宗学读书,22岁在宗学考试中列为优等,以宗人府笔帖式记名;24岁时曾受父命在喜峰口松亭关管税务。“虎门”指右翼宗学,在北京石虎胡同。

清代设左右翼宗学,由宗人府管辖,只收宗室学生。“红学家”又推测认为曹霑曾任职于右翼宗学。

敦诚说曾与曹霑在右翼宗学“数晨夕”,没有交代具体时间,只能判断其时在乾隆九年(1744)至乾隆二十年(1755)之间,而曹霑则在30岁至41岁之间。

曹霑在右翼宗学与敦诚小朋友亲密地探讨学问无可厚非,“高谈雄辩虱手扪”也更显曹霑之风采,只是“接罹倒著容君傲”就再也说不过去了。试想一个三四十岁的大男人在小朋友面前倒戴帽子,又有什么可“傲”的呢?

“接罹倒著”,典出《晋书·山简传》,说山涛之子山简出镇襄阳时,时常醉酒骑马,倒戴帽子。“接罹(jiē lí)”,以白鹭羽为饰的帽子。

我们回头再看敦诚《挽曹雪芹(甲申)》诗之“甲申”,即乾隆二十九年(1764);曹霑死于此年,死时40岁左右。那么曹霑约生于雍正三年(1725),只比敦诚大9岁,而比敦诚之兄敦敏则只大4岁。曹霑和敦敏差不多算是同龄人,这样所谓“接罹倒著容君傲”也就成立了。

胡文彬在《红楼梦与北京》中说:“传说中,曹雪芹曾在西单牌楼刑部街住过一段时间,可能与右翼宗学有一定关系。……那么,曹雪芹移居刑部街是为教书,还是为了参加敦氏兄弟的‘联吟诗社’?(敦敏《吊宅三卜孝廉》诗中有云:“昔年同虎门,联吟共结社。”)尽管传说曹雪芹当时在宗学里任职(瑟夫),但我更相信曹雪芹是参加‘联吟诗社’活动(故有“数晨夕”之语),而非长时间的‘师生’相聚。同时我还认为,这段时光非常短暂,转瞬即逝,‘数晨夕’成为敦氏兄弟一生中美好而深刻的记忆!”

胡文彬的说法是有道理的,曹霑当只是参加过“敦氏兄弟”等人之“诗社”。而在敦诚《寄怀曹雪芹霑》诗中,也是先有“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之评价,然后才有“虎门”之回忆。

敦诚对曹霑之记载具有连贯性,前后一致。曹霑不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相差10年呢!

5. 乱弹“黄叶村”

敦诚在《寄怀曹雪芹霑》诗中接着写道:“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松亭樽。”敦诚自注云:“时余在喜峰口。”

据“红学家”考证,此诗写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秋。据敦敏《敬亭小传》,敦诚于“丁丑二月,随先大人(敦诚、敦敏之父瑚玐)榷(管税务)山海,住喜峰口”。

乾隆二十二年(1757)敦诚24岁,曹霑被“红学家”增寿后则为43岁。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最晚成书于乾隆十九年(1754),那么曹霑此时已完成甲戌本。

敦诚在《寄怀曹雪芹霑》诗中最后写道:“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弹食客铗(jiá)”,是指《史记·孟尝君列传》中冯谖(xuān)弹剑而歌之事。

一个24岁的小青年敦诚,为什么要规劝一个43岁的大男人曹霑“莫弹食客铗”“莫扣富儿门”呢?理由只有一个:曹霑正在“弹食客铗”,正在“扣富儿门”。

有诗为证。敦诚在《佩刀质酒饮》诗序中说:“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

据“红学家”考证,槐园是敦诚之兄敦敏的住处,位于宣武门内太平湖畔。敦敏字子明,号懋斋,生于雍正七年(1729),比曹霑小14岁。

敦诚之诗序是说在秋天的一个“风雨淋涔,朝寒袭袂”的清晨,一个40多岁的大男人在一个比自己小14岁的宗室的门前徘徊,就为等主人出来请自己喝酒,并且早已“酒渴如狂”。幸好比自己小近20岁的主人之弟前来,这才有了“解佩刀沽酒而饮之”,而此人“欢甚,作长歌以谢”。

敦诚在《赠曹芹圃(即雪芹)》一诗中也说:“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这里是借郑虔、阮籍之典故,指曹霑常靠人给酒钱或送酒。

正因为曹霑在“弹食客铗”“扣富儿门”,到处乞求“残杯冷炙”,敦诚才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劝他说“不如著书黄叶村”。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早已成书于乾隆十九年(1754)之前,那么曹霑又是何时写下此书的呢?他有时间写吗?

敦诚对曹霑之记载具有连贯性,前后一致;这里当是敦诚在劝33岁的曹霑“著书黄叶村”,这才合情理。至于曹霑写《红楼梦》,风马牛不相及也。

据“红学家”考证,曹霑隐居北京西郊十多年,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将旧作《风月宝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写成了巨著《红楼梦》。

只是按照“红学家”的考证结果,曹霑完成《红楼梦》之时,岂不已远远超过50岁?又置敦诚之“四十年华”和张宜泉之“年未五旬而卒”于何处?!“猴子掰玉米”,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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