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七十年后见过
她不在了。
或许你会问“她是谁?”
前些天的一个晚上,我跟父母吵架了,提上包就要离家出走,路上经过了一个收垃圾的女孩儿,拖着一个大麻袋,里面鼓鼓囊囊塞满了东西,见我提着个枕头,就伸出手来,我也没过脑子,将枕头递了出去。她带着我的枕头和我往后的睡眠走了。
是不是听上去特荒唐?荒唐得像个梦一样?那对了,因为着确实就是我的一个梦。
但第二天,她就拖着那个装满回收物的大麻袋从梦里匆匆来找我了。放学回家路上,就在我到家前的最后一条马路上,她从我身前往我身后走去,如果我不停下向前的脚步回头,那我们怕是要渐行渐远,这辈子也不再见面了。那么,倘若是你,是你在现实里见到了一个和自己梦里一摸一样,披到背上的脏乱长发粘着糖纸与口香糖,每一个被落满灰尘的大码衣服露出来的身体部位,包括脸庞,几乎无处不可见淤青,并也拖着那个从梦里拖出来的开线麻袋。倘若是你,你会不凑近她,问问她,或至少是仔细再看两眼,把她记住吗?
我就怕一阵风将她吹走了,于是我连忙转身过去。
那时我如此有闲情,她却不。她还在垃圾桶里翻翻找找,掏出几个空瓶子,挖出几个挺漂亮的礼品包装盒,塞进大麻袋,就又重了几分。她继续要走,这时却不见脚前那个刚刚散落出来的空瓶子。她脚一踩,踩到了瓶子上,人往前一倒。
她面朝地,重重摔倒在地上,我原本要去拍拍她肩膀,问:“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这下也一时愣在了原地。她晌久也没有要起来的意思,更是一根手指都没动过。一个看上去刚走出健身房的中年大叔走过去要扶起她。我也赶上前,率先掏出手机开始拨打120。大叔用两只手臂从下穿过她的两侧肩膀,把她抬起,拉到了墙边靠着。
她一直没睁开眼,也没有一点点的任何反应,靠着墙壁的身体很快再次瘫软下去。大叔就把她抱了起来,等救护车赶到。
我一直到目送载有她的救护车穿过一个两个三个红绿灯远去,才离开。
是由我叫的救护车,因此医院那边留的是我的电话。那几天的住院费也是由我牺牲了几周零花钱与我在餐厅的打工费出的。医护人员从她身上找不到可以辨别身份的物件,只好来问我。我告诉他们,她叫王欢,是我的朋友,但我联系不上她的父母——“王”是我的姓,“欢”是我随口起的名。
那两天上下学,走在路上,我总是依稀觉得她就藏在人海中,她就在人流的另一端拖着麻袋捡瓶子,只是我没发现她。
两天后,医院通知我,她醒了,刚好又是周末,我跟父母说“有同学约我去打球,我出门了!”以此能立马动身去看她。
医院应该是帮她清洗过身体了,却不能清洗到她的眼睛。她的眼睛,不论是我在梦里见到她的时候,在街上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抑或是现在在医院里见到她,一直是那样像在沙土里沉埋的好多年的黑珍珠,像是在旧楼阁堆积了多年灰尘的黑珍珠,总有一层似有似无的蒙蒙的雾。她穿着病号服坐在床上,有些发懵的望着我和医生。医生说“你的朋友,昏过去主要是因为营养不良……”,顿了一下,转过头去看着她“你也听着点儿啊,这都是关于你自己的事。”等到医生离开了,病房里只剩我们两个,我说:“你晕倒在接上了,我帮你叫了救护车。”
她像块儿木头,嘴皮都不动一下的。点下头,示意一下什么的,什么反应都没有。“你的那个麻袋,在我家那边的楼梯间里,等你恢复之后我们就去拿。”
她的黑眼圈好深,睡了快两天了,现在也十分明显。
那天我本来打算替她将麻袋里的东西卖掉换钱,但一是我并没有这样的经验,怕出点差错,二是我瞥见那麻袋里还有条完整的被子,虽然都落满了灰,沾了不少泥沙,但也说不准是垃圾,还是她用来睡觉的被子,这样直接就拿去卖掉实在不好。
病房内陷入一阵沉默。她一直低着头,不断用眼角悄悄瞄着病房里的每一角,像是古代被侍卫押进堂的宫女。
实在是不见她有开口说什么的意思,那只好由我继续主动说些什么。“你叫什么?”
“王……咳,”应该是她最近头一次开口说话,她的嗓子眼也被灰堵住了,咳了两声再说,惊天动地的说“王欢。”
可王欢是我随口为她起的名字,用来糊弄医生的名字啊!竟然有这么巧的事吗?“啊?你真叫这名字?”
任谁来都会震惊地再次确认的吧。我震惊,她面色看书去竟也有些惊讶的,说“医生告诉我的。”那就对了,既然是医生说的那就对了,医生叫她“王欢”,她呆呆的环顾了下四周,又望了望医生,再三犹豫下,才朝着医生点了点头,小心的点了点头……
“不是这个,我问你原本的名字,你家里人称呼你的那个名字。”
“哦哦,陈悦。”这么发音,但不一定是这个“悦”。
然后她就没说话了,还抬头看了我两眼,就又低下头去。我心里猜她是想问我的名字,所以那时我才马上告诉她,“你叫我小河就行。”
她的声音很细,又很低,就像一棵苍老的古树的那些细枝末节,扎根在空气里,而且这空气是潮湿的,是下雨天的泥泞,用清澈填满了浑浊的缝隙。在这里,我写她叫陈“悦”,不是因为后来我确定了她的身份证上写的是这个“悦”,也不是因为我完全只是随意的写她叫陈“悦”,而是后来,因为后来我教她写自己的名字时,就这么写“陈悦”。
她出了院以后,我送了她一条暖和些的被子,虽然是家里不用的旧被子,却也比她的那条保暖多了。顺带也把我梦里递给她的那个枕头送给她了。
没想到的是,从她出院到我们再次相见,这中间连一两天的间隔都没有。次日上学路上,我又找到她了。她躺在她昏倒的那个街边,身上盖着被子,枕在自己团成一团的头发上。远远的看过去,她闭着眼在睡觉。我走过她之后没忍住回头又看了两眼,才发现她一直睁着眼睛,异常认真的盯着马路对面在路灯上撒尿的小狗。那天放学她原本还在那儿,我走过去时,正好撞见她一手抱着枕头,一手拖着麻袋离开了,只给我剩下个背影。就在我转过街角时,她刚起身呢,没两步就已经连背影都不剩了。我回到家,可算是吃上家里的饭菜了。学校里饭菜的味道我可不敢恭维。坐在饭桌上,我问我妈“我们家里能养只猫吗?”
“养猫?算了吧,我们家就这么大,也不是一楼,一楼好歹有个院子可以给猫活动。你把自己养好就行了,等你买房子之后自己养猫去。”我妈嘴上说着,手也不停,我听着她的话发呆,一不留神,碗里已经一片绿油油的。那就是不能养猫了呗。
之后,我几乎每天都能在那条马路上见到她。一开始或许只是几次凑巧,但之后的每一天都这样凑巧,我才确信,当她坐在街边,靠着墙,盖着我给她的旧被子和枕头,等天黑了,等着自己困了,等着某年某月某日有一天结束了,这样的,她也是在等我。当她注视马路对面的小狗,注视驮着集装箱,留下尾烟的货车,注视便利店玻璃窗后的学生,这样的,她也是在凝望我。那会儿我一直不能清晰的感受到她这么做的原因,拉着我们的是我对她,可能是来自梦里的,隐隐约约的熟悉感,就像是以前在短视频平台刷到过她,就像是小时候与她一起上过某一个补课班,就像是四五岁的春节里那些只见过寥寥几面的亲戚,却是藕的细丝,轻轻牢牢的拉住了我们。
我热衷于在见到她时,就与她坐到一起,靠在墙边聊上几句,可能聊我的兴趣爱好,可能说说我的校园生活,可能问问她的“流浪”经历,顺便给她带几块面包,几碗速食盒饭。记得头一次,她双手搭在膝盖上,我坐到了她身边,模仿着她的姿势,然后问她:“你以前就一直在这条街上的吗?”
“不是。”
她就领着我到了她之前待着的地方。大雨过后,地面凹陷里的积水倒映灰沉沉的天和小巷里的高楼,我走进那个小巷里,她在我身前两步,先走进了巷子尽头的旧房屋。里面或许住了几位被遗留在时代角落里的老人,那栋楼也是在角落里,年久失修,没有电梯,空气里原本都是铁锈和灰尘,但现在被大雨冲刷干净了,我们走进去,踩在高楼侧面金属楼梯的积水上,能看见我们的脸在其中泛起涟漪。我们爬了八层的楼梯,然后通过一条消防通道,到了旁边的一座烂尾楼。里面堆满了阴晦,堆满了潮湿,也几乎堆满了垃圾。她指着那个垃圾堆旁的一个空隙说:“之前我睡在这里。”
她说她睡在这里时经常做梦。做梦多好,就像明天来的晚了一些。但明天还是照常来了,我们最后在烂尾楼里坐到烂尾,坐到了第二天日出,到了第二天的柴火已经彻底烧起来了,天烧的,人家烧的,我们藏在黑夜里的隐秘被暴露的一干二净,我终于得走了,我爸妈也快起床了。
雨没停。我去喂猫了。爸妈给了我三十块钱去买猫粮。喂完猫,我当然是去找她,找她到了我一直待的地方,我们到了那个江边。那会儿,一开始雨是不大的,但周围的人都陆陆续续去屋檐下躲雨了,到后来就几个人,包括我们,在江边守着伞,守着雨,想想多是件浪漫的事。就是好,雨越下越大,大到地上溅起的水花可以浸湿我的卫衣下缘,再大到整个世界完全只剩下雨滴打中雨伞的声音,最后再大到我现在回忆起那天的雨到底有多大都是模模糊糊朦朦胧胧的。这时候我们才匆忙跑去躲雨,到屋檐底下的时候像是刚刚被救上来的溺水的人。那天趁身上干了些,雨也还在下,我好像又冲进雨里欢呼雀跃什么什么的,发疯,走了几步后,她也跟着我一起走进这雨里。我大概是挺喜欢雨的,她应该也不讨厌,或者说挺喜欢。
终于有一天,她问我:“你能教我写字吗?”
“为什么突然想学写字了?”
那天是在街边,她还是看向买菜的老婆婆砍价的方向,她说:“我想像你一点。”
于是,就有了我之前说的,有了“陈悦”这两个字。我送了她一本空本子,和几支铅笔,一块橡皮,然后帮她在本子的第一页写下了她的名字。我写,“陈悦”。“陈悦,‘悦’有喜悦的意思哦。说起来,‘王欢’,‘欢’也能是欢乐的意思。你有这名字,以后一定能一直开心的。”我在本子上写,她坐在公园长椅上盖着被子,侧着头看。
那些天,你是在看字,还是在看我呢?
她接过本子,看了看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将它递回给我。“那‘喜悦’和‘欢乐’怎么写啊?”
一部分是因为她现在仿佛好学的表现,更多是因为她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终于不再像医院里那样,宫女般的小心翼翼。我打心底的高兴。
其实她晕倒那天,我心里就已经做过了抉择。当时,我可以去扶她,也可以去打120,我选择了帮她打120。因为只有由我为为她叫救护车,医院才会留下我的电话号码,我才能名正言顺的去看她,她才不会被风吹走。
慢慢的,每天放学后在家门口小区里的工园散散步,已经成了父母眼中我每天的例行活动。我每天教她写字,她也每次都写几个字给我看,就像是向我展示她这一天的“作业”,有些得意地展示她的成果。她的每日每夜不再捡瓶子,只是像史铁生逛他的地坛那样,逛她的公园,走累了些,就坐下来写字。
那年三十一号,元旦,放学的早,我就提前到了公园去找她。
我在公园门口,中间隔了一条小路与几片低矮的树叶,她就在那些的对面,在那里抱着一幅相框坐在长椅上,头埋在被子里,一阵风吹来,她身体单薄的,就跟树叶一起轻轻在风中摇晃,颤抖。
那一年还没有禁烟令。晚上十一点多,什么都还热闹着,还没跨年就已经是白昼一片了,我借与同学有约的借口,抱着我的被子跟大枕头跑了出来。想一块儿呢,就去了公园,一起坐在长椅上,盖着的被子互相重叠,我点了个外卖,点了两碗面,两瓶可乐。我从小时候就觉得,过年时吃面最有年味儿了,面条一根一根,咬住头时还是今年,全吸进嘴里时就已经是第二年了。还点了两瓶可乐。烟花一阵一阵升空,一阵一阵黯淡又亮起。“这个可乐呢,又叫快乐水,主要是因为我们喝了都蛮快乐的。”我把拧松了瓶盖的可乐递给她。就像梦里我把枕头递过去时一样自然。
“噗呲——”气泡冲出瓶盖,正好也有几朵烟花在同一时间绽放。新年了。
烟花,照亮了她的脸,一朵一朵的火星散落开来,就看见万千星海,远远的望着就像《哈利波特》里的双子骑着扫帚放烟花,远远的照着就像大雾里举起了火炬,我仿佛快能看清她眼睛里的那层雾后究竟是什么景象了。“你的名字怎么写啊?”
我在本子上先写下“小河”,“这个是‘小河’,我的小名。”,然后写下“王河”,“这个是‘王河’。”写完了抬头,正好撞上她的目光,那时她看着我,像是确认着什么,见到我抬头后,又连忙把头低过去。
次日我照常去公园散步。我走到那个长椅旁,她不在那儿,但我给她写字的那本本子还在那儿,她大概是还没拿走。我又去公园内四处看了看。喷泉的另一头有个女生在散步,好像是她。广场舞的音响边上有人在默默看着,也好像是她。可是那个坐在长椅上吃午饭的女生也好像是她。所以她们都不是她,可是她们都不是她。最后我又走回了跨年时我们坐的那个长椅,拿起了她的本子。本子的第一页,是我写的“陈悦”。
但“陈悦”后面多了几个字。多了端正的“喜欢小河”。她的字迹就像为了交作业,为了给老师留下好印象而认真书写的小学生一样。她写道“陈悦喜欢小河。”后面四个字格外的小,悄咪咪的藏在我写的“小河”脚边,却又是大张旗鼓地写下的四个字。“陈悦喜欢小河”我又在心里念了一遍。
本子的后面几页,是密密麻麻的“喜悦”和“欢乐”,那些喜悦,那些欢乐,并没有一个比一个端正,但一个比一个更像我写的“喜悦”和“欢乐”,就是那天她问我喜悦跟欢乐怎么写时,我写在她本子上的喜悦跟欢乐。她在最后一页写:“我像不了你。”
所以我说:“她不在了。”
她就这么不在了?
那如果是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有感情的人,比如你。如果是你的话,有一个女孩模仿你的字迹,写下了无数遍喜悦,写下了无数遍欢乐,在本子上写满了喜欢。甚至她才刚学会写字。如果是你,你会就这么让她“不在”了吗?
谁甘心这样啊?谁想这样啊?
我的梦,如果是梦,你可千万别醒了。
王欢,陈悦。我要去找她。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那种熟悉感,我有些后悔没有在她昏倒在街上之前跟她说这句话,又有些庆幸没跟她说话。我要是那天就问她,她不会去翻那个垃圾桶了吧?那她不会晕倒了吧?那我就不会为她叫救护车,她就真的会被风吹走的吧?吹的远远的,好远好远,至少远到我梦不到的地方。“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相信这熟悉感一定是有些由来的。在哪里呢?倘若我们不是在过去见过,那我们就只能是在未来见过了。我们在未来见过面,会一直一直,见很多很多面。
她是从我的梦里跑出来的,或许我也是从她梦里跑出来的呢?不论是在过去,还是在将来,我们见过面,那这个荒唐的关于枕头的梦境就理所应当不应该在什么都没有的现在结束。
这一次的人海比真正的大海还要深,车流比黄河长江还要湍急,一分一秒的流逝,几乎相当于我未来所有能让明天来的慢一点的梦,也在流逝。
她又坐在墙边了,真是离我家好远的马路,盖着被子,抱着那个大枕头。我看到她了。她也发觉我了。我抱着我养的猫,我妈刚同意的。“我养猫了,以后的雨天我们得带它一起玩。”她的脸先红了,眼睛马上跟着红了,像只兔子。就像那天的雨洗净铁锈很灰尘,泪水冲刷清楚了她的双眼。她脸颊的朝霞,真是,比那几个字端正多了。
再后来,应该是最后的后来,我教会了她加减乘除,然后带她去应聘了咖啡店的收银员。从此放学后我都是去咖啡店找她,直到我工作之后也是,直到我退休之后也是,点一杯咖啡,坐在角落欣赏她劳动的样子。咖啡店的老板换了两任,却对她这位老员工更加看重。而她,藉由咖啡店店员的身份与温和礼貌的性格在周边十分受欢迎。刚当父母几年的家长们会带着自己的孩子像她问好,隔壁几位老太婆一直抽空找她开小会,唠这唠那,从今早的鸡蛋二十块钱一盒聊到您家丈夫年轻时得了哪些奖。
你看,我就说你有这些名字,以后一定能一直开心的。
就是有人,小时候太不珍惜健康了,到老了扛不住疾病,先我一步下土了。
不过现在我终于能说:“她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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