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评即所得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课程阶段性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反映核心素养要求。
学业质量标准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是什么关系?可以这么理解,课程内容、学业质量标准、课程目标是自下而上的顺序。 课程内容包括内容要求、学业要求与教学提示,其实质是内容标准,即根据直接要教的具体内容(量)来界定学习成果。而学业质量标准,并不规定特定的课程内容要学多少学多好,而是规定学生形成什么样的能力和品格。课程目标是对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之后应达到的学业成就的预设或期待,是学业质量标准的方向与依据。
新课程明确提出,学业质量标准是作业设计、过程评价、考试命题的直接依据,是结合课程内容描述学生完成阶段性学习之后的学业成就综合表现。他不排除具体知识点的学习与评价,但其评价已经超越那种仅局限于知识点并以知识点来设定目标等级的做法。由此可知,进行作业设计或者考试命题,首先要去研读课程标准当中的学业质量标准,明确学生在本学科或本课程学习后应该掌握的关键能力(能做成事)、必备品格(愿意并习惯做正确的事)与正确价值观(寻求或坚持把事做正确)是什么再去设计,这样才能把握住学科育人、课程育人的关键。既然已经实施新的课程方案和标准,作为一线教师,就应该思考如何让这些政策落地。那么,在评价这件事上,应该树立正确的学业质量观,明确核心素养发展水平与具体表现,注重对价值体认与践行、知识综合运用、问题解决等表现的考查,建立有序进阶,可测可评的学业质量标准。不能过于关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忽视对关键能力、必备品格和正确价值观的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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