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读课标2》
课程目标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核心素养、总目标、学段要求。
1.核心素养
(1)什么是核心素养
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首要是价值观问题;其次,则是学生的必备的品格,比如有毅力、有爱心等;最后,则是关键能力,既包括丰富的知识储备,更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什么是语文课程核心素养?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核心素养,是指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和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要素,还能注意到语文实践活动、真实语言运用情境在培养语文核心素养的重要意义,更能体会“建构”不是简单的复现,而是有着积极思维的创造性呈现。
(3)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维度
一是文化自信。简而言之,就是认同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有着坚定的自信。需要注意的是,文化自信,既要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等底蕴,还应该积极了解和借鉴人类优秀文化成果,具备开阔的文化视野和一定的文化底蕴。
二是语言运用。要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积极的、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初步具有良好的语感;通过了解文字特点和规律,形成个体语言经验;通过规范的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具备交流沟通能力;通过语言文字的丰富内涵,培养深厚感情。通过梳理,我们语言运用重在实践活动、真实运用,进而获得能力的提升。
3.思维能力
思维能力指的是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的联想想象、分析比较、归纳判断等认知表现,主要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在不同年段,学生思维性训练也有所侧重,比如低年级侧重直觉思维,中年级可以以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为主,高年级也可以进行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的训练。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如何在语文教学中进行思维训练。
(4)审美创造
审美创造是指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用,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体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涵养高雅情趣,具备健康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审美观念。
语文不缺乏美,但如何培养审美创造能力,需要分为两个步子:一是借助经典文章,训练学生感受美、发现美的能力;二是通过积极的任务驱动,引导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和创造美,从而真正涵养美的情趣。
2.总目标
在核心素养的内涵指导下,课标进一步梳理出九大目标。
一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
二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即建立文化自信。同时要感受多样文化,吸收人类文化的精华。
三是通过社会文化生活、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
四是积极的语言文字实践,形成良好的语感,能掌握需要规律,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是培养独立的阅读能力。能够学会倾听,学会用口头、书面语言明确、清晰地表达自己见闻、体现和想法。
六是培养语言直觉,提高形象思维能力。
七是能用比较、分析、概括、推理等思维方法,表达自己的观点,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态度。
八是感受文字、作品蕴含的美,丰富情感体验和精神世界。
九是能发现美、表现美和创造美,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
这九大目标,为语文教学提出更为具体的指向标,明确语文教学应该努力达到的高度。但如何实现这些目标,仍需要教师根据学生情况设计有效的支架。
(3)学段要求
课标从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四个方面,梳理不同年段应该训练的重点以及需要训练的基本能力。
在具体的阅读中,我们既要看本年段的课标要求,还要从纵向梳理围绕某一知识点在不同年段的具体阐述,从而更为准确把握教学重点以及训练重点。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充分阅读学段要求,结合学生特点设计丰富的语文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积极的语言文字运用中获得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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