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火了却被索赔10万,做自媒体这五大侵权行为,千万别再做了

视频终于火了,却被索赔了10万块,做自媒体的朋友呢,一定要知道的五个侵权行为,尤其是第五个,很多人都不知道还在踩坑,并且自己踩了坑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第一个侵权行为呢,就是字体侵权,这个被索赔10万的博主,就是因为字体侵权,他觉得平台的字体一点都不好看,于是他就去网上下载了一个字体,他自己以为是免费的,结果他的视频火起来了,麻烦也随之找了上来,对方给他寄了律师函,说这个视频的字体已经侵权了,最后他只能赔付10万块,辛辛苦苦写文案、拍视频剪辑,花了这么久时间,结果还要倒贴,所以,我们一定要选择官方的字体平台,可以放心使用。

第二个侵权行为,就是影视剪辑,有很多做影视剪辑的创作者被版权方告的案例,所有的影视呢,它都是有版权的,你获得版权呢才可以发出去,没有获得版权的话,真的不要随便去发,不然呢麻烦就会找上你。二次剪辑也是一样的,哪怕你被平台打上了一个原创标签,面临你的也有可能会是扣分或者被告,不建议新手去做影视剪辑。

第三个侵权,就是图片侵权,不要再去网上随便找点图片就发出去了,如果我们把图片拿来做视频,做封面,那就是一个妥妥的侵权行为,版权方一告一个准,我们,去平台的素材库里面找,都是免费的,不用担心侵权。

第四个侵权,就是音乐,你在视频中加入音乐,一旦你的账号一旦火起来,麻烦就来了,我们完全可以用平台音乐库里的音乐,不用担心侵权问题的,实在不放心的呢,还可以用平台的检测功能去检测一下,检测通过之后就可以使用了,不通过的我们就不要用了。

第五个侵权行为,就是热点,有很多人,喜欢拿热点做文章,就是把当事人的图片,视频资料什么都发出来,但是你要注意了,重要的信息,我们在做的时候一定要打上马赛克,当事人的住址呀,电话,包括个人信息以及当事人他都是有肖像权、隐私权的。民法典第1019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以上五个侵权行为,大家千万不要再随便去触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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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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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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