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中级数据库】【知识点整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标准化
- 标准: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
标准化: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定制、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是只人民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 知识产权分两类:
1)工业产权:含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内容。
2)著作权:只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权额财产权 - 知识产权特性: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独占性、地域性、时效性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的人
- 公民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得著作权主体资格
1)公民自行独立开发(软件开发者)
2)订立委托合,并约定软件著作权为自己所有
3)通过转让获取软件著作权主体资格
4)公民之间或其他主体之间,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合作开发而产生的公民群体或者公民与其他主体成为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著作权人
5)根据继承法继承所得 - 法人可以通过一下途径获取著作权主体资格
1)由发热组织并提供创作物质实施的开发
2)通过委托转让等有效合同获得
3)因计算机著作权主体(法人)发生变更所得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指软件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范围(受保护对象),包括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软件的文档
- 受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须符合:独立创作,可感知,逻辑合理
- 软件作品享有两种权利:
1)人身权: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署名权),人身权不可转让
2)财产权:使用权、复制权、修改权、发行权、翻译权、注释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转让权(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 - 软件合法持有人权利:
1)根据使用需求建软件装入计算机能存储信息的装置内
2)根据需求进行必要的复制
3)为了放置复制品损坏制作备份品
4)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 -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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