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共治 助建美丽乡村
近年来,国家在乡村治理上取得了喜人的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传统的依靠政府单打独斗开展乡村治理的方式面临严峻挑战,法律尊严和权威不时受到挑战、社会治理中百姓角色缺位等给乡村治理带来新困境和新课题。人在变、制度在变、事情在变,推进乡村治理,打造美丽乡村,必须以自治、德治、法治实现共建共治。
自治是核心。现阶段,乡村治理的人才和基础设施投入还比较薄弱,单纯依靠政府职能实施乡村治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应当引导村民在乡村自治上下功夫。“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要着力打造一支村民拥护和支持的支部班子,带动村民凝心聚气、齐心共治,优化村环境。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村民说事”、乡贤参事平台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模式,让村民们全都参与到村里大小事儿中来,激发出大家建设村子的热情。
德治是基础。德治,就是要夯实乡村治理的道德基础,以道德约束引领治理自觉。传承自身传统的农耕文明,制定村规民约、呵护公序良俗,是对传统社会优秀遗产的继承,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乡村治理方式。具体实施上,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标杆;要发挥乡贤绅士作用,引领以德为先、爱护乡村、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氛围,促进乡风文明;倡导“村规民约”、“乡村环境保护公约”、“村民道德公约”,不断提高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
法治是保障。要健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实现乡村有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乡村环境可持续、发展有后劲。在政策上加大投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农村垃圾、厕所、污水专项整治),改善人居环境;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下乡,促进乡村产业升级,提升农村人员收入;出台人才下乡鼓励政策,引导优秀人才参与、推动乡村治理和建设。在管理上从严,通过拓宽监管模式,完善考核机制,提高排放标准等方式,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于失职渎职干部严肃追责,对于违规违法企业严惩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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