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瓷哲学—贯彻健全资产原则

“陶瓷石块论”的由来

在京瓷成立的第三个年头,税务署的人上门来进行税务调查。

陶瓷制品是在高温炉中烧制而成的,因此无法避免损耗和次品的产生。举个例子,考虑到成品率,如果客户的订单要求生产1000个,实际就要生产1300个,在其中筛选1000个合格品交货。可有时实际的次品数量少于预期,原本预测的次品数为30人、结果只有100个,于是便有了1200个合格品。1000个给了客户后,还多出200个。考虑到客户将来可能会再次要求生产同款部件,于是把多出的200个合格品放入仓库。万一哪天需要,就可以直接提供给客户。于是,当时公司的仓库里堆满了这种“剩余合格品”。而在税务调查中,这样的库存却产生了问题。

看到没有交予客户的合格品库存,税务署的人很自然地问道:“这些是什么?”

“这些是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而生产出来的东西。当时生产得太多,所以剩下了。”

税务署的工作人员又说:“那么这就算是库存了。我来看看当初的卖价是多少。”

于是,这些工作人员开始查看相应的单据。

“从单据上看,这东西当时每个售价100日元,现在仓库里有这么一堆。这属于公司资产,需要在评估后收税。”

“等一下。这是之前向客户交货后剩下的,之后对方再也没有下过同样的订单。这些部件以后到底能不能卖出去还不知道呢。但考虑到万一客户再下单时,就能直接提供现货,所以觉得扔掉太可惜了,这才留着的。

你也说了,就是因为有卖掉的可能,所以才留着的。这样的话,就等于是资产。既然是资产,就要缴纳相应的税金。”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提出了“陶瓷石块论”

“该部件是按照客户要求特别定制生产的,没有剩余价值。如果客户不再下同样的订单,就等于是废品一堆。如果是糕点之类,或许还能通过打折来卖掉,但该部件除了下单的客户以外,对别人来说,是毫无用处的,和路边的石块没有区别。要是以后卖出去了,我们自然会报税纳税,但目前请把其资产价值评定为零。我们]绝对没有瞒报逃税的意思。”

即便我这么说,税务署的人却仍然坚持已见,认为这属于合格品库存。不管我再怎么解释”如果卖不掉的话,它们等于是石块”,对方依旧不予理睬。仅仅生产过一次的部件尚且如此,如果是客户多次要求定制的部件,由于发生过数次“接单、生产、交货”的商业行为,税务署的人就愈发视其为企业资产。

“只是目前没订单而已,等到订单再来,(这些东西)不就能卖掉了吗?”

“不是这样的,该部件用于客户的试生产,如今生产已经结束,对方也已经告知我们,不再需要它们了。”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留着呢?不需要的话,扔掉不就行了?”

“扔掉的话太可惜了。而且,万一将来客户再需要同样的部件,我们又得从零开始做,太麻烦了。”

“既然它们具有这样的价值,就属于资产范畴,必须缴纳税金。”

面对这样的说辞,我当时也一筹莫展。“白白扔掉实在太可惜,即便纳税,也要留着”。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可后来仔细一想,根本没指望能卖出去的东西,一旦被视为公司资产,就会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目中成为半成品或商品库存,最终成为所得的一部分而被收税。

“价值如石块之物,卖出去的希望渺茫,却不得不为之交税。即便视其为资产,也属于不良资产”。随着这种想法的萌芽,我开始下决心扔掉无用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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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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