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奏折四(6)【774】2024-4-6
曾国藩奏折四(6)【774】2024-4-6
先前嘉庆时四川陕西一带的动乱,盗贼头领刘之协已经抓起来了,太和县府被人收买而将刘放了,结果造成大乱。今日那些恶劣兵役,养盗纵盗,所在皆是,每每想到此事,便令人寒心。臣在刑部,见疏于防守让盗犯逃走的材料,每天甚至多达数十件,而外地来北京遭抢劫不报告,或报而不获立案的,尤为不可胜计。南方会匪名目繁多,甚至十家里有三家是盗匪,良民被逼在其中,心里虽然知道这样做不对,也只能送金钱备酒饭来满足盗匪盗匪的要求,用以换取暂时的安宁。臣曾经仔细询问州县之所以隐瞒盗匪的缘故,知道他们也有难处。原来,初去出事之地侦查缉捕,则有遇到盗匪反抗的危险;解押犯人进省城,则有半途遭打劫的顾虑;一层一层地转换调查,要走数百里的路途,有繁重的苦恼;处处遭遇勒索,押解的费用需要数百两银子,有赔钱办案的苦衷。有的因为报了案但未抓住犯人,则按照期限要被参劾;有的上司喜欢粉饰太平,则将底下的报案认为多事,反而斥责。与其这样,不如照旧,隐瞒不报,反而安静无事。因此愈酿愈多,盗贼横行,而良民更无安宁之日。臣所谓民间的疾苦,这又是一桩。
三为冤狱太多,百姓的怨气难以发泄。自从代理刑部侍郎以来,见上诉到中央及上诉到省的案件,由禀奏皇上而结案的数十件,由会商而结案的数百件,只有河南知府黄庆安一案,密云防御阿祥一案,经过审查后水落石出,确定为原告有理。此外各件,大多数都判原告为诬告罪,被告反而脱身无事。判决原告诬告之罪所援引的条文,大约有这样几条:或者说申诉不实,打一百棍;或者说越级进京告状,与事实不合,发配边远地方充军;或者说借建言为由,但以收赎、减轻等手段来应付,使得原告处于不曲不直难进难退的状态,又可能不再提出翻案;至于被告,则想方设法替他解脱,决不给他加重罪行。以部属、百姓的身份来状告主管长官、官府,这种刁风确实不能助长,但若是状告奸吏舞弊、状告坏的差役贪赃枉法,说是每桩案子都是诬告,谁又会相信呢?即便平民相互诉讼,说原告都理屈而被告皆理直,又谁会相信呢?皇上在上,必难逃您的洞察。
臣考查法规案例,上面写着,对于百姓上诉给中央的状子,有的责令该省提取卷宗进京接受质讯,有的交付给省督抚申办,有的则派遣钦差大臣前往该省会办。近期来,一概交付督抚审办,督抚又发下去委派首府(译者注:省会所在的府,称为首府)去审办,自己从不亲办;首府为同寅补救缺失,不问事情的轻重,一概恐吓折磨,务必使得原告承认是诬告为止。这种风气蔓延开来,各省都如此。一家若久缠官司,会牵累到十家破产;一人若蒙受冤屈,则会有一百人承受痛苦,往往有很小的案子,多年不能了结,黑白被颠倒,直到老死狱中,令人闻之发指。臣所谓民间的疾苦,这又是一桩。
此三者皆是目前的急务。其中盗贼太众、冤狱太多两条,求皇上下圣旨给地方,责令督抚,务必想办法改变现状。其中银价太昂贵一条,必须变通平价之法。臣谨发表一管之见,另外拟一道关于银钱并用章程的奏折,随后上奏。国家以百姓为本,百姓的辛劳困苦,若有丝毫不能够让皇上知道,都是臣子们的咎失。区区微薄的诚心,请皇上鉴察。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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