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点亮公共建筑节能降碳工作的灯塔
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的持续推进,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于2024年3月发布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建筑领域的节能降碳,实现全面绿色转型。
其中,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和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是方案提及的两大重要内容。本文将对这两项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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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强化能效提升与绿色转型
公共建筑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耗水平和碳排放量在建筑领域中占有显著比重。因此,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运行改造,不仅有助于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效水平,更是推进建筑领域绿色转型的关键一环。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公共建筑节能运行改造的目标和要求。一方面,要求加强既有公共建筑的能效评估和节能诊断,通过科学分析,找出能耗高的原因和节能潜力,为后续的改造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另一方面,鼓励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完成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电气化、提升设备能效、提高智能控制等,以提升建筑的整体能效水平。
同时,《工作方案》还强调了公共建筑节能运行改造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这意味着,改造工作不仅要关注单个建筑或设备的节能效果,更要从整个建筑系统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节能工作的设计、施工、运行等多个环节,实现全过程的节能降碳。
《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将以城市为单位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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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
加强监管与科技创新
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是确保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持续、有效推进的重要保障。《工作方案》在这一方面提出了多项措施,旨在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坚持科技创新。
首先,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监测和报告机制。通过对建筑能耗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公开,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能耗问题,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这也为相关部门制定和调整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次,加强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对于违反节能降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此外,《工作方案》还提出要加强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的技术研发和推广。通过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提高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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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的挑战
与未来展望
尽管《工作方案》为建筑领域的节能降碳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方面,公共建筑运行节能降碳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如何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是一个需要不断摸索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需要跨部门、跨领域的协作和配合,如何形成合力,推动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也是一个需要克服的难题。
展望未来,《工作方案》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促进建筑领域的节能降碳、推动绿色转型工作的切实落地具有重要意义,节能降碳工作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的持续加大,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应用,都将有利于节能降碳工作的开展,推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构建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资料: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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