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姐姐虐恋,成全了弟弟妹妹?《情史》第二卷之十一《赵判院》

南宋有一个皇族宗室名叫赵不敏,与钱塘(今浙江省杭州市)名妓苏盼奴相爱,两人感情十分融洽。

然而逛青楼的花销不小,很快赵不敏就陷入贫困之中。这个时候反倒是苏盼奴出钱资助赵不敏完成学业,通过考试被任命为襄阳府司户一职。

赴任到襄阳后三年,赵不敏因为过于思念苏盼奴,竟一病不起,不久离世。临死前,赵不敏将自己当官攒下的俸禄钱交给了自己的弟弟赵判院,让他将这笔财产一分为二,一半给他,另一半则送给苏盼奴。

同时赵不敏还告诉他说苏盼奴有个妹妹叫做苏小娟,不仅长得俊俏雅致,而且还能吟诗作对,可以与她结成伉俪。

赵判院来到钱塘后,方才得知苏盼奴已经在一个月前病故,而苏小娟则因为受到诬告而被牵连进一桩挪用官绢案之中,已经被关进了监狱。

官差将苏小娟从狱中带出,审问道:

“你鼓动商人私自挪用了官绢百匹,该如何偿还?”

苏小娟叩头答道:

“此事皆因姐姐盼奴而起,希望大人能够为我周旋。”

她恭顺的态度让官差十分高兴,于是将赵不敏所托付的东西交给了她。苏小娟拆开书信,发现上面只写了一首诗:

当时名妓镇东吴,不好黄金只好书。借问钱塘苏小小,风流还似大苏无?

苏小娟读罢默然。官差要求她和诗一首,于是苏小娟提笔写道:

君住襄江妾住吴,无情人寄有情书。当年若也来相访,还有于潜绢也无。

差役见诗大喜,当即将赵不敏赠与苏盼奴的遗产交给了她,同时免去了她的官绢赔偿。之后官差又与太守商议为她摘除了妓女身份,并将她嫁给了赵判院,二人偕老终生。

考证和吐槽:

这个故事的槽点实在太多,因此不吐不快。

首先看到这个故事可能会产生许多疑问,为什么一个皇亲会沦落到支撑不起青楼消费的贫穷地步呢?为什么他做官之后不把苏盼奴带走,反而要和她分隔两地受相思之苦呢?为什么莫名其妙冒出一个官差来为苏小娟脱罪呢?

其实这些倒不能证明故事本身存在问题,结合其他资料都可以进行解答。

首先是赵不敏兄弟的身份。根据明代类书《山堂肆考》记载,赵判院是宋太宗赵光义的六世孙。类书并非小说和笔记,有着一定的严谨性,再加上《山堂肆考》是由明代多位名家共同完成,因此可信度颇高,可以因此相信二人的皇族身份。

宋代新君登基后会给皇子封王,但王爵并不世袭,王爵的长子封公爵,而公爵此后也只传长子。因此除了皇子和长子之外,皇族的其他男性都没有爵位,也就没有了待遇,与平民便没有了区别。

赵不敏兄弟所处的时代已经是南宋,此时经历过靖康之变,宋徽宗唯一留在南方继承大统的儿子宋高宗无子,只能从太祖赵匡胤的后裔中选出一个样子继承皇位。此后南宋的君主便在太祖系之间传承,身为太宗系的赵不敏兄弟二人就更没有什么特殊待遇可言了。

另外赵判院并不是他的名字,而是对于他职务的称呼。

其次是赵不敏与苏盼奴两地分隔的原因。清代以前,青楼妓院这种场所普遍都是由朝廷经营的,即所谓官妓。这些妓女通常是由战场俘虏以及获罪官员的子女而来,作为一种惩罚手段,他们被划归为类似印度种姓中贱民的类别,遭受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

当然这种贱籍是可以摘除的,也就是所谓的“赎身”,但这笔费用显然不会便宜,贫穷的赵不敏自然没钱为她赎身,所以只能独自前往襄阳。而且我们有理由推测,赵不敏交给弟弟的遗产很可能就是他为了给苏盼奴赎身而攒下的。

至于官差为何会给苏小娟脱罪,这就是《情史》中记述太过简略而造成的剧情缺失。

根据《诗女史纂》中记载,这个官差其实是赵判院来到钱塘后找到的一个同族。也就是说这个官差是受人之托来搭救苏小娟的,因此他才会带着赵不敏的书信和遗产。

这个故事被写进了《三言二拍》中的《初刻拍案惊奇》中,此外梅鼎所著《青泥莲花记》中也有记载,不过我还有两点想要吐槽。

其一,赵不敏和才女的对诗实在是太没水平。这两首诗还被许多诗词网收录进来,并将赵不敏和苏小娟标注为作者,但这两首诗明显是打油诗水准,放在明代的小说当中尚可,当做正经诗人的作品就未免有些水了。

实际上最早记录此事的《山堂肆考》和《诗女史纂》中并没有记载这些诗,说明它们很有可能是后世小说家在创作的时候附会进去的。

其二,苏小娟得以出狱并非是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而是因为官差的帮助。这充分说明了古代人治社会的荒唐,明明是姐姐的罪却要妹妹来承担,明明姐妹俩没做过却无处申冤。苏小娟此前从未见过甚至可能没听说过赵判院这个人,只是因为自己的美色和才艺才得以免受处罚,今天看来这实在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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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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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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