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与白月2
8:
“咻——”
“咻——”
尖锐的哨音在妖山密林外响起,缭绕于半空中。
阳光洒在乡村小路的斜坡上,照亮大片大片的青草地。
一处阴影里,白月被平放在草地上,嘴唇发青,双眼紧闭。毒素已经彻底蔓延,她随时可能死去。
沈明站在小路上,手放在嘴里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吹响口哨,紧张地注视四周,直到一抹赤红在密林的另一侧闪现,眨眼跑到他面前立住,“咴咴”的马嘶传到耳边。
红色雄峻的马头中间有一个黑色的硬块,淡红色的马眼炯炯有神,黑色的长马鬃肆意在空中飞扬,全身赤红,紧密堆砌的肌肉依旧那么壮实,只是身体比起一个月前貌似瘦了一些。
“俊宝,我就知道你不会抛弃我。”沈明大笑着抚摸马头,俊宝同样低头轻咬他的头发以示思念。
“快过来。”
沈明将白月抱起来放在俊宝背上,脱下自己的青袍将她捆扎好,然后把一块玉佩塞进俊宝嘴里:“用最快的速度将她送到我常去的那家医馆,快去。”
“咴咴”,俊宝吐掉玉石,歪着马头示意沈明也上来。
“不行,速度会变慢。快去吧,我等你来接我。”沈明重新将玉佩塞进它嘴里,拍拍马背,挥手示意快出发。
俊宝蹭了蹭沈明的手,往前踏出几步,脚下发力,转眼化作一道红色闪电消失在沈明的视线中。
青州城毗邻琅琊郡,北接雄伟的青州山,东靠奔腾万丈的漫江。青州山里珍贵的冶炼矿物依靠漫江河运可直达琅琊郡内,只需一日时间,一艘载满商货的大船就能净赚千两黄金。
可惜山倒了,自从山里的冶炼矿物日渐减少,青州城的影响力慢慢降了下来。往日的繁茂逐渐成为过去,最后竟沦落成北上各郡连接琅琊的一处码头。再加上大量人才流失外地,如今城里景象更显萧条,昔日荣光成了老一辈人遥不可及的美梦。
“小朱,外面怎么这么吵啊?”医馆内,通往病人住处的白帘被人掀开,一个瘦脸白头发,蓄着山羊胡,穿黑色夹袄活像一只老黑山羊的老头走了出来,皱眉看向外面。
一个穿白色长袍,面相憨厚的中年人小跑进来,手指着医馆大门外:“师傅,沈公子的马驼了个人过来。那马刚到门口就把背上的人甩下来,吐出一块玉佩就跑了。”
韩山眉毛皱起,他记得沈公子那匹红色骏马一直只允许他一个人骑,很有灵性的宝马,怎么会把沈公子甩下就跑了?
“沈公子人呢?”
“不是不是,是一个女人,长得跟天仙一样可好看了。”朱容连连摆手,挠挠头:“不过好像中了蛇毒,一直在昏迷中。”
韩山立刻两眼冒精光,赶忙站起身:“人在哪儿?快带我去。”
“在偏院里。”
“胡闹!你怎么就不知道动动脑子!”
“那可是咱们医馆的贵人,立刻移到中院来。”
“可是规定说中院是快死的人才能进,那姑娘的蛇毒换点血就行了。”
韩山摇摇头,不想跟这个傻徒弟掰扯:“算了,先带我过去。”
“师傅......偏院在这边。”
单薄的铺着纯白垫子的床板上,韩山看着嘴唇发青的白月,还有她身上那件熟悉的青袍,两眼直冒绿光,俨然从一只老山羊变成了一头老狼,盯上了白月这只肥羊。
......
“哒哒”的马蹄声在悬济馆外停住。
沈明穿着破破烂烂的内衬,袒露着坚实的胸膛,跳下马吩咐人给俊宝准备肉食后急忙走进医馆里。
“沈公子这边请,您内人正在偏院里。”朱荣伸出手示意沈明往偏院走。
沈明眉头一皱,难道韩老头的脑子已经老成浆糊了,连这么明显的暗示都看不懂?
他抬手行礼,冲朱容说道:“麻烦了朱大夫,请带路吧。”
悬济医馆有两处病人住的地方,一个中院一个偏院。中院规格最高,病房都是单人间,里面有棉绒铺的纯白柔软大床,洗净的时令水果,离大夫的住处也近,稍有异动就有人过来查看情况。
比起中院,偏院待遇要次一点,没有水果没有柔软的垫子,但起码的卫生和板床还是有的。
沈明一进屋就看见五六个大夫围在一张病床前,白月躺在上面,嘴唇已经由青渐渐转黑,额头冷汗簌簌而下,浸透身下纯白的床垫。
沈明感觉呼吸都有点困难了,怒火瞬间涌上心头,抓住韩山的脖领一把将他提起来:“你干嘛,治啊!她都要死了!”
几个学徒赶紧跑过来拉开他,韩山一边咳嗽一边连连安抚:“沈公子,沈公子你冷静。不是老夫不想治,而是......是情况有点特殊。”
沈明伸出四根手指头,将手里筹码加大:“四百两,治好她我给你四百两,黄金。”
病房里顿时响起一片抽冷气的声音。
韩山苦笑:“不是钱的问题。”
“那是什么?”
“血。”
“什么意思?”
“毒素已经遍及夫人全身,必须开刀换掉身体里的毒血才有可能救回来。”
“那去找啊,开销全包在我身上。”
“找不到。”韩山转头看向白月,眉毛都快拧成一条了:“小朱之前已经叫人试过了。夫人的血型很奇怪,跟任何人的都不匹配,太奇怪了。”
沈明撸起袖子,露出满是疤痕却依旧白皙的手臂:“试试我的。”
“你的也不匹配。”
“试试!”
朱容拗不过沈明,拿出一个巴掌大,顶部是一根尖刺的葫芦法器,用力扎了一下他的指尖。
“沈公子,你的血型我记得。已经试过了,不匹配的。”
没等他合上嘴,手里的葫芦突然冒出一片绿光。
朱容陷入沉思。
但沈明已经坐在凳子上让韩山帮忙抽血了,一管血抽满,他的嘴唇开始发白。
韩山赶忙停下:“够了,夫人有修为傍身,这管血应该够了。”
“继续。”
“沈公子,再抽可能伤及你的根基。”韩山摇头,白山羊胡在空中晃悠,不打算听他的。
“韩大夫,治好她,四百两黄金随便你怎么折腾。”沈明抬起头,语气严肃且冷峻:“治不好,四百两黄金,我砸了你这破馆子。”
“额......那还得再抽半管。”
······
9:
清晨,朝阳裹挟着酒红色的白云围巾,出现在东山头。柔和的阳光洒在院落里,挂满露水的葡萄藤,一只蓝尾黑羽的小鸟停在架子上,歪着脑袋,褐色小嘴张开,发出“啾啾”鸟鸣。
病房的窗户敞开,明亮的光线和清爽的带葡萄香的空气被清风一起送到床前。
沈明坐在竹编凳子上,右手撑住下巴,手肘靠在柔软的白色床垫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躺在床上安静入眠的女人。
真好看,长长的黑黑的眼睫毛,白白的皮肤,带点粉红的鼻尖,红润的嘴唇,柔和精致的侧脸,怎么看都看不腻。
要不做点什么吧,又没人看见。
况且当事人不是都没说什么嘛。
沈明看着白月,心里纠结。
不行,这种行为太无耻,非君子所为。
你是君子吗?
不是。
那不就结了。
沈明撑起上半身,头靠近白月的脸颊,就在要亲上去的时候白月睁眼了,大眼睛一本正经地看着他。
四目相对,气氛尴尬又暧昧。
沈明舔舔嘴唇,一屁股坐了回去。
“你为什么要亲我?”白月不解。
“因为你好看。”
“那为什么不亲了?”
“你愿意让我亲吗?”
白月摇头,病房里重新陷入安静。
“沈明。”
“怎么了?”
“我还活着,对吗?”
“难以置信?”
“嗯。”
“为什么?”
“我以为你会等我睡着了丢下我,就像我爹娘一样······逃荒的时候他们就是这么做的。”
“......”
“沈明。”
“怎么了?”
“谢谢。”
沈明拍拍白月的手背,脸上露出如阳光般温和的笑容:“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嗯。”
······
沈明总共有两处府邸,一处在黑风城,那里是本家,一处在青州城,这里是临时住所。
除非生意需要,否则他一般不会来。
由于生意做得大,即使是青州城这间小府邸,沈明也在地窖里埋了许多珍奇宝贝,掏出小半箱珍宝就抵了那四百两金子。
而像这样的箱子,他足足有一百多套,分散在两个府邸各样的隐秘角落里。
白月恢复得七七八八之后沈明就带她离开了医馆,在朱容的歉意下踏出大门,不占据宝贵的病房资源。
朱容在韩山的授意下亲自挑选了两套衣服送给白月,奈何人太老实,送的衣服实用性最佳,美观性最差。
沈明很喜欢这个人,比起韩山那只老狼,他才是真正的医者仁心。
不过衣品确实差,这点没得说,穿出来像裹粽子一样。
三层高的天香阁楼,第一层做餐饮,第二层卖服饰,第三层卖奢侈品,各种各样的都有卖,包括那些好看的衣服。
“公子,看看这件如何?”
第三层一间雅室,白月在老板娘的牵引下走出来房间,俏生生站在沈明面前。
此刻她穿着一件珍珠白精致长裙,露出圆润的小腿,丝织的白纱连接裹住浑圆酥胸的裙身,罩住白嫩的香肩、粉背还有天鹅颈,白纱连接到手肘处,底部缀有淡淡粉色的花纹。
柔顺的黑发束在身后,纤细的腰肢上别着一个小巧的白色蝴蝶结,脚踩高跟白靴,像一位外出游玩的公主。
真好看,比仙女还好看。
“哦呦,简直就是给小姐量身定制的,穿起来就是好看,像个天仙一样。”
沈明嘴角带笑,对老板娘的评价表示认同。
白月两眼明亮,不住歪头悄悄照镜子,看得出来她很喜欢这件衣服。
“之前撕坏了你的衣服,这件是赔你的,不要你花钱。”沈明拉住想退回去换掉衣服的白月,冲老板娘点点头:“就这件了。”
“哦哦,好好好,公子慢走。”
“沈明。”大街上,白月突然停住脚步。
“怎么了?”
“我......我没那么多钱赔你医药费。”
“不要你赔。”
“......”
“嗯······你要是过意不去,可以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沈明看向她,眼神平静:“你知道雇你们杀我的人是谁吗?”
“不知道。”白月摇摇头,想了一会儿:“那个老伯伯带了面罩,我只能看见眼睛和白头发。”
答案跟预想的差不多,沈明摸着下巴,眼角微眯:“那个老头见过你吗?”
“没有,任务都是师傅接,我负责在暗处观察。”
“行,我知道了。”沈明冲白月伸出一根手指说道:“你护我一个月,防止再有杀手找我,利用这段时间足够我查出来他是谁了。”
“可是......这样你不是吃亏了吗?”白月摇摇头。
“还记得那个被你砍断手的护卫吗?”
“嗯。”
“半年,我给他的保护费是二百两黄金,他还只是个手段一般的六品。但凡比他厉害点儿的,价格更高,连我都养不起。”
“真算下来,其实我没吃亏,你也没有。”
白月点点头,大眼睛认真地看向沈明:“我会保护你。”
10:
沈明最喜欢的城市是黑风城,最讨厌的城市也是黑风城。
因为黑风城气候不好,常年干旱缺水,土地荒漠化非常严重。每当夜幕降临,黑风城外面就会刮大风,因为风里常常会夹杂一些细长的黑色石质碎屑,当地人又管它叫黑毛风。
当夜幕拢照天空之前,城墙上会挂起一张张硕大的风帆,方面上用会发光的墨水画出商会标识。
那些大帆是城里商人捐赠的,挂起来可以让居民或过客看出黑毛风的风速和风向,也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
十年前,夜幕降临的时候,墙上会早早挂满五花八门的风帆,各种颜色各种标识都有,在远处看起来就像一朵炸开的烟花,明亮艳丽的花蕊落在墙头。
不过现在,城墙上只会挂一种风帆,白色的荧光会在黑色的帆面上画出一个大大的“明”字。
每见这幕,沈明心里都会涌出强烈的自豪感。这满墙的勋章,是他和两位叔叔一起用命拼下来的,既是他们的伤痕也是他们的骄傲,更是他们对自身价值的证明。
此刻正值傍晚,一架马车出现在城门外不远处,慢悠悠地走着。
“沈明。”
“怎么了?”
“城墙上为什么要挂这么多帘子?”白月玉手指着墙上亮亮的风帆问道。
“那是测风速的。”沈明掀开车帘,指着风帆细心解释道:“你看,现在风帆大部分还靠在旗杆上,说明黑毛风还没刮起来,所以我们才敢安心慢走。”
“哦,那为什么要写上日月两个字?”
“啊?”沈明本来还想装一把,被白月这么一问直接整不会了。
他在宣纸上写下两个字,展示给白月看:“这两个字你认识吗?”
“日,月。”
“合在一起呢?”
“不是一样的吗?”白月看着纸上小一点的日放在大一点的月旁边,面露疑惑。
沈明沉吟几秒后问道:“白月,你读过书吗?”
“读过一年。不过学馆老师说我太笨了,所以师傅才改教我练剑。”
“你会认谢谢两个字吗?”
“不会......我只记得简单的。”
“那回去之后我教你写这两个字。”
“为什么?”
“因为跟你一样讲礼貌的人都会写。”
“哦......谢谢。”
马车进城之后沈明没有停留,带着白月直奔明府而去。
高大院墙的上挂着灯笼,幽雅的假山立在池子中央,旁边刷了红漆的走廊上,十多个穿统一黑制服的护卫正在严密巡逻。
府邸里里外外还有十多个这样的巡逻队,每一队的人都神情紧张。
本应热闹的府邸此刻沉浸在一种诡异的安静中,唯有一处房间里甚是喧嚣,各种骂人威胁的话挤在一起,像除夕夜的鞭炮一起炸开。
大厅内,二十几个中年人挤在一起,表情不一,但皆表现出气愤恼火的样子,不少人脖子都红了。
“查!必须彻查,我倒要看看到底是谁吃了豹子胆,竟然敢在黑风城外谋杀沈公子。”一个将军肚,嘴角有颗巴豆大小黑痣的中年人一下跳起来,强有力的食指指着房梁,肚子上肥肉乱颤。
所有人里面,就他的情绪最激动。
王钟坐在主位,抿了抿茶沫缓缓将茶杯放下,冲厅内众人抬手:“诸位稍安勿躁,我前前后后已经派了几波人去找小明,都没传来什么噩耗。小明运气极佳,肯定不会出事。”
“待再过几日小明回来,我一定同他前去拜访各位,给你们报个平安,大家先回吧。”
王钟说完站起身准备离开,忽然有人叫住他。
“王管事且慢。”说话的人正是之前最气愤的那个胖子,孙福。
“还有什么问题?”
孙福弓着腰搓着手凑了上来,胖脸笑作一团:“之前琅琊郡来了个公子爷,吵着闹着要买用五百两黄金买咱们府管辖的林村外那块荒地。我当时肯定没敢答应,但是他之后报出了五倍价钱来买。”
“也怪我一时立功心切,稀里糊涂就答应下来,现在人家要来收地了。”
“因为公子不在已经拖了一个多月了,眼看超期,这地契......这。”
王钟手扶在凳子上,表面平静心里却咯噔一下,最怕的还是来了。
明府明里暗里几乎掌握了黑风城所有产业,但真正有价值的只有土地,恶劣的气候注定了其他产业发展不起来。沈明也是倚靠大量地契才成功挤走其他商会。现在厅里这些人,大多是之前被招揽的墙头草。
因此,沈明对于地契极其看重,藏的地方天底下只有他一人知道。
沈明现在被追杀生死未卜,若不是王钟谎称地契在他手里,恐怕一个月前这些人就已经自立门户了。
“你等我去找找,明天拿给你。”
“王管事,您这都找了大半个月了,总不能一直找吧。琅琊公子都已经不耐烦了。”孙福嘴角依旧带笑,尤其是注意到王钟手上动作,笑意更甚。
“哪怕随便拿出一张都行,那公子爷不在乎的。再说,公子多半已经......”
“孙福,你这是什么意思?”王钟顿时冷着脸,眼神不善地看着他。
“王管事,你别让我难做啊。”孙福的身板挺了起来,语气变得生硬:“难道拿不出来吗?”
“王管事好本事,竟然骗了我们这么久。”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响起突兀的打哈切的声音。
众人转头向外看去,这才发现门外的护卫已经不见了,只有一个穿青袍的男子坐在外面的台阶上,身边站着一个模样标致,长相极美的女人。
“嚯,吵完了?”沈明回头看向厅内众人,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那现在轮到我说话了吧。”
“公子!”厅内,如今黑风城里的一众大人物齐齐站了起来,冲门外青年看去,眼神里畏惧多过敬佩。
“一块荒地换两千五百两,孙福,你干得很不错。待会儿记得从府里先拿二百五十两奖赏再走。”
“对了,那公子哥不是说随便一块都行吗?换掉,换成李村那块荒漠地给他。”
沈明走上前拍拍孙福的胖脸表示祝贺,突然想起什么,回头说道:“哦对了,我要是发现那两千五百两的帐不对,甚至这个公子哥其实不存在。你知道的,我这人啊,就是心太硬了。”
孙福早已冷汗连连,差点跪在地上,连忙躬身拱手道:“公子放心,确有其人,确有其事。”
“那就好,都散了吧。”
沈明冲众人挥手,将白月拉到王钟面前:“诺,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钟叔。”
“钟叔,这是白月,跟我生死之交的朋友。”
“叔叔好。”白月站在王钟面前,轻声打了个招呼。
王钟眼角带笑,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俩:“还没吃饭吧?走,咱们边吃边聊。”
“你好好解释解释,守身多年的石头是怎么突然开窍的。”
“你别误会啊,我们是正经朋友。”
11:
明府内一间书房里,沈明饶有兴趣地看着白月吃墨。
黑色毛笔在她手里好似有千钧之重,半响提笔,半响落笔,一条横线硬是被她画成了虫子。
“你不是练剑吗?”
“嗯。”
“那怎么写成这样,有那么难吗?”
“我不太理解。”白月提着毛笔,歪头看向他,白皙的嘴角上一点墨水印记。
“理解什么?”沈明忍住笑意,好奇问她。
“为什么要这么写。”
“什么这么写?”
“这个谢字,明明是一样的读音,为什么写出来却是两个形状,而且还不能颠倒顺序。”
“创字的人就是这么创的,大家也都这么写的,你记下来就行了,听话。”
“哦。”白月点点头,重新铺开一张宣纸,歪歪扭扭写下三个字,将纸张递给沈明:“送给你。”
沈明愣了一下,笑着接过来小心压在砚台下,然后从包里掏出一颗白色小巧,散发着清香被雕刻成莲花状的避蛇香。
他递给白月:“之前答应你的避蛇香。这个防水但是不防压,小心点儿。”
白月没接,两只手握着毛笔背在背后,低头看自己脚尖,嗫嚅道:“我......我还不起。”
“你知道值多少钱吗?”
“三百两黄金,悬崖上你是这么说的。我还得回去跟师傅报平安,不能再护你一个月了。”
“那是骗你的。”沈明拉过她的手塞给她:“我在外面做事,身上的东西就算是便宜货也得往贵了说,不然别人会认为我靠不住。”
“况且不往贵了说怎么赚钱?这香料其实也就值个四文钱吧。”
“真的吗?”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白月想了想,摇摇头:“没有。”
“那不就结了,拿着吧。你现在不是替我洗衣服做饭当在府里的食宿钱吗,这个也加上面就行。”
沈明说完便没再理她,拿起那张宣纸仔细观赏。
突然脸上传来一点轻柔的触感,凉凉的软软的,跟着一点发丝的清香送进鼻腔里。
“谢谢。”
待他回过头,白月已经红着脸跑了出去。
沈明再看向宣纸上的三个字,像虫子在爬,但勉强能看出来写的是“我爱你”。
四百两黄金换一句“告白”再加一个香吻,赚,血赚。
还是我沈某人会做生意。
······
黑风城外的客栈两年前被沈明买了下来,他打算把客栈做成驿站,成为连接黑风城和青州城的枢纽。
黑风城的人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这座城前途一片渺茫。
它的表现也确实符合大家的认知。
这里缺水,缺土地,缺人才,除了贫瘠什么都缺,到处都是坑坑洼洼,谁来这里就是被流放,谁能出去就是有本事。
但这些人里不包括沈明。
因为他知道,黑风城外一直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宝藏。只需要多花点时间,再花点力气,只要找到那个宝藏就能找到足以媲美青州山的矿产资源。
倒时候再联合当地的官府,以驿站这个中间点为枢纽,将无穷无尽的矿产运到船上,从漫江一路直下,那时他们明府就能从日进斗金的看客一跃成为参与者之一。
资源解决了,之后肯定会持续拓宽运输道路,增加流通点,吸引城外各种商会加入利益链,整个黑风城的经济都将被他盘活,前途渺茫的城市将变得光明似锦。
明府书房里,白月一如往日专心练习沈明教她的三个字。
如今她已经可以写得很规整了。
但是沈明跟她说还不够,同时他也写了几次,经过白月仔细比对,确实没沈明写的好看。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闹,白月皱着眉看向外面。片刻后一个丫鬟跑过来,告诉白月沈明唤她过去,他另一个叔叔来了。
“嗯。”
白月放下笔,和丫鬟一起将书桌整理干净,擦了擦脸,在她的指引下踏出房门朝大厅走去。
远远看到一群人聚集在大厅内,沈明正扶着一个白头发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亲自给他端茶倒水,很是亲近。
三个月前他们被沈明派出去找东西,现在似乎带来了好消息。
“快过来。”沈明转头看见白月,连连冲她招手。
“李叔,这就是我刚跟你说的白月。白月,这是李叔,叫叔叔就行。”
“叔叔好。”白月点头,一张嘴清脆的声音回荡在房间里。
“好好好,丫头好。哎呀,难怪王钟突然跟我说你开窍了,原来碰着这么个美娇娘啊,怪不得。”
“李叔你别瞎说,我们现在还只是朋友。”
“哈哈哈,你小子,可得老实对人家姑娘,不然我饶不了你。”
李刊长了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睛,眉角有一颗多情痣。虽然头发花白,但真实年龄不到五十,身体依旧硬朗不亚于年轻小伙子。
他年轻时候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
沈明还想聊几句,突然发现白月拉了拉他的衣角。
可能是她不习惯这种氛围吧,沈明没多想,跟李刊歉意道:“李叔你先休息,我待会儿找人帮你看看身体。出去一趟奔波多日,千万别拉下什么隐疾。”
“去吧,去吧。我这身子骨硬朗着呢,不用看。”李刊蒲扇大的巴掌一挥,周围的人都感觉到脸上吹来一阵热风。
“怎么了?”沈明见白月把自己拉到外面却不说话,疑惑问道。
“那个人......”白月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说出来:“那个人就是雇师傅杀你的老伯伯。”
“谁,在哪儿?”沈明神色一变,眼神里突然充满恶寒的杀意,目光在那群人中搜索。
白月轻抿嘴唇面露不解,想不通沈明怎么突然变笨了:“就是你让我叫叔叔的那个。”
“哪个啊?”沈明回头瞥了眼,眉毛皱在一起,正要让白月再说清楚点,突然整个人如遭雷击,面色瞬间煞白,眼里充满难以置信。
他直勾勾盯着白月,眼中折射出令人心寒的冷意。
白月垂下眸子,局促不安地看着脚尖:“我......我没有骗你。”
片刻后沈明终于冷静下来,拍拍白月的手背安抚她,哑着声音问道:“你确定吗?”
“嗯,我记得他的身型、头发、声音、还有眼角的黑痣。面具挡住了脸,但是没遮住眼睛。”
“好,我知道了。”沈明点点头,弯腰坐在栏杆上,背靠梁柱,歪头看着水池里的假山。
气氛顿时陷入死寂般的沉默。
“你......不相信吗?”白月看着沈明的侧脸,犹豫了好久才开口问道。
“不是,我只是······我只是有点失落。你容我再想想。”沈明看向白月,脸上扯出一个牵强的笑容。
白月静静地看着他,第一次,她在沈明的眼睛里看到了迷茫。
在妖山,即使同样会被葬身火海他都能毫不犹豫地点燃油松,深陷参天密林里找不着方向他都不曾手足无措。而如今,白月从他眼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无助彷徨,既像走失森林找不到家人的小孩儿,又像落入大海举足无措的旅人。
沈明深吸一口气,缓慢起身盯着李刊的背影看了很久。
白月应该不会骗他,但只要没有实质性证据,李叔就还是他的李叔,他不能,也不愿意直接下棺定论。
沈明率先朝外面走去:“你跟我来,我还有些问题想问你。”
“嗯。”
12:
深夜,明府里灯火通明,经过接连多日锣鼓喧天的庆祝之后,这座巨大的府邸重新陷入有条不紊的寂静中。
“王爷,沈爷传话,请你到大厅议事。”
“好,下去吧。”
王钟合上书卷走出房门,抬头看向天上的圆月,浓密的黑发垂在脑后,脸上笑意不再掩藏。
自今夜始,他们明府的发展将会在未来不久迈上一个新台阶,滚滚大利迎面而来。
王钟并没有朝议事大厅走去,而是拐了几个弯来到一个静谧房间外面。确信四处无人后方才拿出钥匙打开门,接着重新关上,往身后退了几步然后转身离开,再走几步,眼前突然出现另一个房间,走进去,同样花费几个繁琐的步骤才看见一条密道,放心大踏步向下走去。
“老王,你怎么来这么慢。”李刊摸着胡子,大嗓门咧咧朝王钟喊去:“我和小明都等你半天了,快来给我揉揉腿,哎呦,这胳膊也有点酸。”
方形密室拢共不过四十平米大小,四周很空,里面只放了一张红漆长方桌,旁边摆放了三把椅子。沈明安安静静坐在中间,李刊在他左边,桌上放着厚厚几大沓纸张,账本、地契、房契等等一大堆,整理得井井有条。
这里就是沈明藏地契的地方了。
“行行行,先让你得瑟两天。”王钟笑着坐下,转头看向沈明:“快说说宝藏的进展”。
“不急。”沈明笑了笑,站起身走到两人对面,背对他们:“李叔,钟叔,你们还记得我第一次来黑风城的时候吗?”
“记得,当时你才十五六岁屁大一点儿小子,竟然敢光明正大跟地头蛇叫板,被打得那叫一个惨。”李刊拍手大笑道:“要不是我和老王刚好看到,估计你小子早见阎王了。”
王钟同样点头表示同意。
在沈明的引导下三人聊了很多闲话,从三人赚的第一笔钱,买的第一块地,被一大群混混追着打,被人暗杀,到三个人生死相依,互相掩护,成立属于自己的商会,再到慢慢发展,战略调整瞄准土地,一放一缩收割大量商会最后成功拿下黑风城这块地盘,一直聊到口水都快干了才停下。
沈明双手撑在方桌上,身体前倾,低头真诚地说道:“李叔,钟叔。虽然我从来没说,但你们也知道我其实一直将你们当作父亲对待,对你们的信任毫无保留,对吧?”
王钟点点头,但不明白他突然说这些做什么,只看见他再抬起头时,双眼已经充满血丝,发直地看向李刊。
“李叔,你······为什么要杀我?”
沙哑压抑的声音在密室里回响,撞击在墙壁上,发出如心跳般的咚咚声。
王钟呼吸一滞,立马转头看向李刊,发现对方脸上也是惊愕得很,也很不明白沈明在说什么。
“你开什么玩笑!”
李刊一巴掌狠狠拍在方桌上,印着红手印的纸张被震起来,散落一地。
他粗糙的食指直指着沈明,厉声喝骂:“十几年的感情我怎么可能对你下杀手?小明,难道你就这么看我的?”
沈明见李刊如此反应,眼中的失望再也掩藏不住,无力地用右手抵住额头:“李叔,钟叔。我沈明这辈子只有两件事瞒着你们。”
“其一是我的身世,其二就是白月的身份。她不是宗门子弟,而是杀手,在客栈截杀我的杀手。”
“李叔,你见到的那个老头不是杀手,他只是个会几招剑术的老头。真正的操刀手,是白月。”
李刊面色转白,但很快被怒火和脖子上的青筋掩藏起来:“沈明你怎地这般愚蠢,那个女人吹吹枕边风你就信她了?”
“她是在挑拨离间,她在哪儿,我现在就去杀了她。”
“李叔别演了!”
沈明从怀里掏出一沓纸丢在桌上,上面写满了字。
“我这次出行是绝密,护卫全都是临时抽调的,不然何木也不至于被白月砍断手。”
“您很谨慎,先散播消息说我在山县,然后安排人以我护卫的身份胡作非为。这样你才能用金钱和大义请动白月这个利器。如果不是有俊宝,我肯定也早早下黄泉了。”
“山县由你操刀处理得很完美,我根本找不到恶名的出处。但是你忘了一件事,青楼的生意不归你管,卖孩子的钱你不稀罕不代表别人不稀罕。——你手底下有白痴啊。”
“我查不出谁给青楼花钱,那青楼给谁花钱我还查不出来吗?有白月的提醒后我只试着找你的心腹,你心腹的心腹,一条线下来全弄明白了。”
“因为庆祝你最近脱不开身,心腹被白月悄悄抓了你也不知道。这些是他们的口供以及他们在青楼赌坊的流水,您要不看看?”
密室里响起咬牙切齿的咯咯声。
王钟颤巍巍捡起那些纸,仔细翻看,记录完整清晰,上面熟悉的人名像烙铁一样扎进他眼睛里
他想不明白,沈明也想不明白,李刊为什么要这么做?
知道计划已经全部败露,李刊也不装了,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呵呵笑着。
“为什么,为什么?”王钟怒吼着一脚将李刊踹倒,抬起凳子就要砸上去,被沈明阻止了。
沈明坐在地板上,眼眶通红地看着李刊:“李叔······为什么?”
“为什么,你好意思问我为什么?我问你,你既然把我当作你父亲,当初你为什么要杀了林鹿?你明明知道我很爱她。”
“李叔······不是你说让我全权处理吗?”
“我没让你杀她!”
“可她是对面的人,因为你,她已经知道我们太多秘密。”
“对面的又如何?她爱我,回去后根本不可能出卖我们。就是你怕死,你个废物,孬种!”
沈明沉默了,看着天花板久久不语,直到李刊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攥着一把随身匕首指向他。
李刊是六品高手,沈明挣不开。
不过他也没想动,静静地看着李刊那双充血疯狂的眼睛,被最信任的人背叛,让他很迷茫。
不过李刊没杀他,而是在王钟吃人般的注视下将匕首塞进沈明手里,握着他的手直直刺向自己脖子,鲜血喷溅撒在沈明的侧脸。
王钟是四品修为,有他在沈明不会死,以王钟的性格李刊知道自己也不可能继续活着。
既然杀不了沈明的人,那起码诛了他的心,让他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
......
13:
深夜,圆月当空,四地寂静。
白月坐在窗前两手撑着下巴,静静地看向外面,窗棂前撒满月光,像铺了一层细盐。
一个单薄的身影从阴影里走出来,踉跄着走向另一边。
“沈明!”她匆忙起身跑出去,在背后叫住他。
月光下他的脸色很不好,苍白如同白纸,脖子上沾了血,幸好不是他的。
沈明转过身背对着白月,半响后僵硬地扭过身体,有些红肿的双眼看着她:“怎么了?”
“我......我......”白月原本有好多话想说,但真正面对沈明的时候她突然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站在他面前,局促地拉着衣角。
“白月,我有点累了。”沈明忽然说道。
白月紧咬下唇,以为他是想让自己识趣离开,结果沈明接着说道:“你能陪我坐一会儿吗?”
“好。”
沈明的房间在明府最安静的地方,那是一间小院子,院心处常年放着三把梨花木躺椅,旁边有一颗高大的枣树。
靠里面的椅子归他,中间是李叔的,靠外面是钟叔的。
他最喜欢坐在里面,因为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枣树的阴影都会罩住他,就像戴了一层面具,除非靠得近,否则很难看清他的表情。
清凉的月光照进院子,院心像披上一层薄薄的白纱。白月坐在中间那把椅子上,静静地倾听沈明讲述他和李叔的故事,讲述两人第一次相遇,第一次争吵,第一次生死相依,到最后不离不弃放心将后背交给对方。
说到最后沈明止住了,静静地躺在椅子上,透过枣树的树叶看月亮。
他心中挤满了迷茫,连李叔都背叛了,那还有谁他可以信任?
白月坐在旁边,同样安静地欣赏月亮。
沈明突然坐起来,整个人藏在厚重的阴影里:“白月。”
“嗯。”
“我可以相信你吗?”
声音很严肃,像是要把自己的性命托付到另一个人手里。
“我······我不知道。”白月犹豫了很久,强大的修为让她能看清阴影里的沈明,眼看着对方眼中的炙热一点点散去,终归于平静。
“沈明。”
“怎么了?”
“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哪儿有,你别瞎想。”
······
阳光从阁楼的檐角穿过,五彩的日晕留在天空中,假山上有几只鸟儿驻足,清亮的鸟鸣透过窗户传进院里。
“沈明。”
白月站在院门外,沈明坐在院心的石椅上,石桌上铺着一张宣纸,旁边是一块砚台和一只毛笔,枣树下的躺椅如今只剩两把。
自从亲自操持完李叔的葬礼,沈明就蜗居在院子里不出去了。所有大小事务不再过问,任由王钟自行处理,就连以前最上心的宝藏也不管。醒来就开始专心练字,累了就躺在椅子上呼呼大睡。
人越是缺少什么就越会珍视什么,倘若珍视的东西丢了,便更觉人生索然无味。
李叔的背叛和身死,让之前的一切努力和成就在沈明眼里都变得毫无意义了,城墙上最能证明他们价值的风帆在他眼里也成了摆设。任由王钟如何劝说他继续主持宝藏事业,他都摇头拒绝,只告诉王钟继续的方向后便闭门睡觉。
见是白月,沈明将宣纸撤到一边,招呼她过来:“怎么了?”
“我明天就要走了。”
“一个月时间到了?”
“嗯。”白月点点头。
“你回去之后打算干嘛,继续当杀手?”
“不当了,师傅说失败一次就不能再继续做杀手。”
“那要不留下吧。当明府的供奉,一个月三百两黄金,任务你想接就接,不接也没事。”
白月摇头:“不行,师傅说我虽然很聪明但很特别,只适合做杀手这种不讲话的,其他的我应付不了。”
那是在变相夸你笨,傻姑娘。
沈明重新拾起毛笔,低头写字的同时轻声嘱咐道:“那行,待会儿我派人送你点东西,走之前记得带上。”
“嗯。”白月注视着他的侧脸,有些话想说却又不好意思。
等沈明再次抬起头时已经过去了半刻钟,这才发现白月不知何时已经回去了,没有跟他打招呼。
······
沈明第二天醒来时太阳已经晒屁股了,坐起来便看见桌子上放着几个小箱子,其中一个下面压了一张纸。
箱子都是昨天送给白月的,看来她又送了回来。
沈明移开木箱,拿起宣纸,上面赫然是“我爱你”三个字。
“沈爷?”门外面是下人的声音。
“什么事?”
“钟爷让我们告知您白姑娘已经走了,穿的是来时那套白色衣服,方向是东北方马家村,时间还不到三个小时。宝爷已经提前吃饱了肉食。”
“嗯,知道了。你们下去吧。”
“是。”
沈明拿起宣纸,惺忪睡眼眯成一条缝。
忘了告诉她这三个字的真正意思。算了,不知道以后是哪个幸运的家伙能听到她说出这三个字。
傍晚时分,沈明安静坐在书桌前练字。
“砰!”
大门被一脚踹飞,王钟怒气冲冲进来,揪起沈明的衣领将他拎起来:“你个小兔崽子,干嘛不去追?现在根本找不回来!”
“钟叔,人家没那个意思。”
“放屁!”王钟将他扔回椅子上,片刻后问道:“那你呢?”
“我也没那个意思。”
“你找死是吧?”
“......”
王钟盯着沈明半响,见对方一脸颓废样,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小明,你不能因为一颗烂柿子而放弃一车柿子。过去的就过去了,你的人生还很长,人得向前看。”
“钟叔,我知道。我只是,还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
14:
沈明将宣纸在书桌上铺开,本打算继续默写那些滚瓜烂熟的古诗,只是写着写着字迹就偏了,心里静不下,索性放手,任心中所想写在纸上。
两个月胡写下来,反而成了写日记的形式:
“这是白月走后的第五天,心里莫名有点想她,许是玄阳果的影响。”
“是厨房做的饭难吃,还是我嘴巴出问题了?”
“玄阳果的影响越来越重了。该死,书上为什么不写怎么治?”
······
“你不会真喜欢上人家了吧?沈明,清醒点儿。”
······
“承认吧,你就是馋人家身子。沈明,你下贱。”
······
“沈明,你当时为什么不追上去?”
清晨时分,黑风城里难得升起白雾,屋檐上挂着细密的露水。
“钟叔,你放心吧,我能照顾好自己。”明府后门,沈明背上包裹朝古钟挥挥手,旋即转身大步流星朝城门口走去,在对方的注视下慢慢消失在浓浓白雾中。
……
黄昏之下,静谧的山谷中,清澈见底的小河蜿蜒流淌。寥寥几间木屋落在小河边上,微弱的油灯从门口照出几点光亮。木屋之后,青山如屏,层峦叠嶂;木屋之前黄犬吠吠,孩童嘻嘻。
顺河而上,在有柳枝遮蔽的偏僻处小河边,一个女人正蹲在那里,嘴里哼着好听的歌谣,不紧不慢地洗衣服。
她的头发刚用河水和皂荚清洗过,拧尽水后湿漉漉搭在脑后,发梢上残留的水分浸透了灰色粗布脖领,领口耷拉下来,露出雪白的天鹅颈。
身边有一个木盆,里面放着刚洗干净的粗布衣服。
此刻她正在小心翼翼清洗一件白色裙子,生怕刮坏了,猪鬃毛刷子抚摸似的顺着裙身向下,一点点擦拭。最后摊平放进河水里涮一遍,没有拧,待水滴的差不多了小心叠好放进木盆里。
白月突然扭头,清明的眸子看向远处一颗柳树,犹豫了一下试探性喊道:“沈明,是你吗?”
没有回应,风吹动柳条,轻轻拍在她脸上。
又感觉错了······
白月已经记不清自己这样问过多少次了。有时没人回应她,有时有人回应她,但走出来的却不是沈明,每次欣喜的期待落空后都变成了淡淡的失落。
白月拍拍脑袋,气咬着嘴唇将木盆抬起来,一步一步慢慢走到下方一处小屋里。时不时回头,遥遥看着那颗柳树,希望能有回应。
但是没有,白月走进了小屋。
在她进屋后,一个邋里邋遢,头似鸡窝的流浪汉突然冒了出来,跳进河里双手捧着河水狠狠洗了一把脸。
沈明歪头看向下方小屋,脸上苦笑和喜色连在一起。
这里真的很难找,就算之前旁敲侧击从白月嘴里知道了许多信息,但真找下来十个村子九个都叫洪村,剩下一个叫大洪村。
足足三个月奔波,都快把脚跑断了。
越是这般难找,沈明越觉得自己之前脑子有病。
“不嫁,你给我滚出去。”屋子里,一个花白胡子,缺了两颗门牙的老头厉声喝道。
“哎呦,闺女长大了迟早是要嫁人的,您老捂着干嘛?”媒婆站起身凑上去,笑着拉住老头的手:“王员外自从见了您闺女一面,那是茶不思饭不想,就想您闺女,才半个月都瘦了好几圈了。”
“您闺女要是嫁给他,我打包票,绝对被宠成一朵鲜花儿。员外肯定一滴眼泪都不舍得让她流。后半辈子您无论是吃香喝辣还是荣华富贵,一点儿不会少,放心吧。”
老头胡子倒竖,双眼斜瞪:“我闺女现在就是一朵鲜花儿,需要他护?不嫁,你给我滚,再不走我放狗咬人啦!”
“哼。我告诉你,王员外待会儿就提着彩礼过来,你是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王婆见实在劝不动,突然冷脸呵斥。
老头没理她,头朝里屋:“大黄,出来送客。”
汪汪犬吠从屋里响起,一只半人高的大黄狗冲了出来,哈喇子流一地。媒婆被吓得花容失色,飞也似的跑了。
老头转身正要走进里屋,背后突然出现一个人影,转头就看见一个身上青衣灰扑扑的男人走进屋里,手上提着一个浅黄色粗布包裹,双眼炯炯地看着他。
这年头,员外都这么难混了吗?
“我叫沈明。”
“你叫阎王都不关我事,出去!”老头急赤白脸走过来,推搡着沈明朝外面走:“说了不嫁就不嫁,滚出去!”
“我说,我叫沈明。”
记得白月跟他说过她师傅是七品修为,如今人老了,力气却不小。
沈明一个凡人被他推的连连后退。
“你就是——”气呼呼的老头一愣,突然响起自己让徒弟执行的最后一个任务,目标好像······额。
老头唰一下跳开,双眼倒竖仔细打量眼前之人,越看越疑惑,他想不通徒弟怎么会败在一个普通人身上。
正当他要有所动作,里屋突然走出一道倩影,静悄悄站在他身后。
“徒儿小心,此人就是那个——”
“你衣服脏了。”白月明亮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惊喜,玉手指向沈明的衣服,静静地看着他的眼睛。
额——
老头有点儿迷茫地看着他俩。
沈明脱下来熟练叠好,递给她:“谢谢。”
“不客气。”
白月拿起木盆,欠身绕过两人,快步朝小河边走去。
15:
沈明坐在椅子上,平静看向对面的洪方:“老头,我是来——”
“不嫁!”
“......”
“我不是要娶你。”
“你就是娶大黄它也不嫁。”
“......”
沈明摸着下巴,开始揣摩老头到底想干嘛。
眼前徒儿之人就是徒儿常提之人,洪方恨铁不成钢似的叹了口气,摆摆手说道:“行吧,闺女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你去问她,她愿意嫁我就答应,不愿意你就给我滚蛋。”
“好。”
沈明走出屋外,在白月的注视下接过她手里的刷子,手伸进冰凉的河水里,慢慢将衣服洗干净。
“白月。”沈明突然抬头看向她。
“嗯。”白月一直低头看着他。
“你愿意嫁给我吗?”
虽然心里早已演练数千遍,但一说出来,沈明还是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什么是嫁给你?”
额······
“你平日里都做些什么?”
“练剑,洗衣服,做饭。”
“没有朋友吗?”
“没有。村里人嫌我笨总欺负我,十岁师傅教我练剑之后我就再也不去找他们了,一个人练剑也很开心。”
“好吧。嫁给我就是我和你住在一起,你帮我洗衣服,给我做饭,我教你练字,带你买衣服,去外面吃好吃的。”
“那我不是已经嫁给你了吗?”
“啊?”
“在你家里的时候,我们住在一起,我帮你洗衣服,给你做饭。你教我练字,带我买衣服,然后一起去外面吃好吃的。”
“......”
“那这段时间你有没有很想见我?没有任何目的,只要我出现你就会很开心,我没出现你就会很失落。”
沈明欣喜地看见白月点头了。
“嫁给我就是任何时候我都能见到你,你都能见到我。我们睡在同一张床上,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对方。”
白月清幽的眸子注视着沈明,眼神中明显有埋怨,语带委屈:“离开那天我以为你会陪我一起,所以一个人在路边傻等了好久,却始终不见你来。如果我嫁给你,以后你是不是就不会再让我一个人回家了?”
“嗯。”沈明握住她的手,温柔地看着她的眼睛,承诺道:“以后无论你去哪儿,不管你嫌不嫌我烦,我都会一直陪着你。白月,嫁给我,好吗?”
“好。”
沈明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双手伸出轻轻捧着白月的脸颊,额头顶着她的额头,鼻尖碰着她的鼻尖,四目相对,两人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呼出的热气撞在对方脸上。沈明低头,轻轻吻住那张垂涎已久的樱桃小嘴。
“等我好消息。”沈明又亲了一下白月的脸,笑着转身准备下去报喜。
“沈明。”白月叫住他。
“怎么了?”
“你可以再问一次那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白月没有回答,两只手拿着衣服,站在河边,她静静地看着他,清澈的河水在脚边流过。
沈明立刻收起笑意,严肃而认真地看着对方,语气冷峻:“白月,我可以相信你吗?”
白月同样严肃而认真地看着他,仿佛自己将说出的是一个无法实现就会堕入阴曹地府的承诺。
“可以。”清冽的声音从她的嘴里响起,落在沈明逐渐封闭的内心深处,宛若春天竹笋般破开一层层用来保护自己的铁皮,戳破那层因童年不幸和背叛而尘封已久,早已缰死的硬土,迎向朝阳。
“哈哈哈,娘子,等我好消息。”
沈明一路大笑着跑下去,像刚出世的猴子。
洪方站在屋外,双眼大瞪如铜铃,头发倒竖朝天,显然是看见了两人亲吻的一幕觉得自家最宝贵的白菜竟然被一只猴子摘了。
“大黄。”洪方低头看向大黄狗。
“汪。”
“咬他!”冷峻而认真的声音在屋前响起。
大黄狗立刻冲了出去,直奔沈明。
“老头你干嘛?白月答应了,白月答应嫁给我了!”
“咬死他!”
“......”
黄昏下,小河的上游,柳树下面一个俊朗邋遢男子绕着树干狼狈地转圈。大黄狗在背后撵着他跑。一个缺了门牙的白胡子老头气鼓鼓站在下面。白月嘴角带笑,手里拿着一件湿漉漉的衣裳,眼神温柔地看着那个邋遢男人。清风吹起她柔顺的秀发,新绿的柳枝落在她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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