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的生活智慧(2)斗智还是斗力??

【读《史记》】

【原文】

嗟呼!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史记·剌客列传》

 司马迁在《史记·剌客列传》中分别为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立传,写得都十分精彩。豫让是五位刺客之一。

豫让曾经在晋国六卿之一智伯手下当差,智伯很看重豫让,视其为知已。智伯策动韩、魏两国一起攻打赵襄子,没想到韩、魏两国反而被赵襄子策反,临阵变卦、掉转枪口消灭了智伯。赵襄子憎恨智伯,把智伯的头盖骨做成了饮器。开始的时候,豫让逃亡在深山之中。有一天,不知是过够了逃亡生活,还是突然良心发现,要干点什么。他发出这样的感叹——

“嗟呼!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唉!大丈夫应当为知己而死,女子应该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梳妆打扮。这样东躲西藏怎么能对得起“知己”呢?于是,他开始了一系列的报复行动。豫让改名换姓,化装成一个服苦役的刑徒潜入赵襄子宫中,假装涂刷厕所,想趁赵襄子如厕的时候行刺,结果被赵襄子识破,豫让被捉。赵襄子称赞豫让是“义人”“贤者”,并放了他。

很快,豫让又开始筹备第二次刺杀行动。他全身涂油漆,让皮肤上长满令人恶心的脓疮;吞下木炭,使嗓子变哑。目的是让人认不出他。他化装成乞丐,继续寻找机会行刺赵襄子。既便如此,他的行刺行动还是失败了。结果,豫让再无活着的理由,在赵襄子面前自杀了。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两个信息:一是豫让报仇的缘由。赵襄子杀了智伯,还残忍地将智伯的头骨做成了饮器;二是报仇的动机。也就是豫让提出的“士为知己者死”,即为了报恩。可是不论是报仇,还是报恩,豫让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智伯、范氏、中行氏与韩、赵、魏是晋国的六卿。智伯攻打赵襄子,属于“内斗”,而且,是智伯联合韩、魏在先,也可以说有过在先。如果要恨,韩、魏二王比赵襄子更可恨,可是,豫让何以完全不考虑智伯的过失,不考虑韩、魏的背叛,而独独怀恨于赵襄子。换言之,赵襄子有过,但过不及豫让之诛。而豫让仅仅因为这点恩怨便要致赵襄子于死地,未免太狭隘,更与忠义毫不刮边。

而从报仇的动机上看,豫让的举动也让人难以赞同。在行刺赵襄子失败后,赵襄子曾经质问过豫让:“你也曾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干过,智伯把他们二人都杀死了,你怎么不替范氏、中行氏报仇呢?”豫让回答说:“范氏、中行氏把我当作普通的臣子对待,我也就以普通的臣子待他;智伯以国士待我,所以我才会以相同的规格报答他。”豫让的话看似有理,实则是诡辩。按照他的话说,普通的臣子就可以不忠不义,就可以怀有二心。如果这样,天下又能有多少“国士”?没有“国士”、只有普通民众的国家就可以不守忠义之道吗?而就算按照豫让的说法,智伯对他实在是太好了,他才会以死相报。这种报恩思想完全不考虑正义与否,其忠义不也是大打折扣了吗?

在豫让第二次行刺赵襄子失败后,他曾说了一段令人肉麻的“奉承话”。他说:“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当着赵襄子的面称他是“明主”,自许为“忠臣”。试问,既然认为赵襄子是“明主”,还要去刺杀他,这难道是“义举”?而就算是“忠臣”,也只是忠于一个名声并不甚好的主子,是“愚忠”。而豫让之所以卑躬屈膝、甚至低三下四地奉承赵襄子,为的是一个不情之请:“既然不能杀了你为我的主人报仇,那么,就请你允许我用剑砍你的衣服几下,了却我一个心愿,这样我也就死而无憾了。”赵襄子面对这个无理请求,淡然一笑,竟然答应了豫让。豫让在用剑砍了三下赵襄子脱下的外套后,便自杀而死,他的魂魄就这样“无愧”地去见智伯了。

豫让的种种行为,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让人无法把他与“壮士”“勇士”联系起来。

无独有偶。不仅人物如此,就是大人物有时也难免犯糊涂。在楚汉战争期间,刘邦与项羽在广武对峙。项羽十分着急,竟然向刘邦提出,两人一对一决斗,以此来分胜负。这时候,刘邦笑着说:“我更愿意与你斗智,我岂能与你斗力呢!”用刘邦的话说,他与项羽的斗争不是两个人的斗争,而是楚与汉的斗争,是两种路线的斗争,是事关全局与长远的斗争,在灾种情况下,需要高远的策略。换言之,谁有战略眼光,谁就可能赢得战争的胜利。而项羽的斗力之举,自然会引起智者的嘲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深深会看到这样的场景:话不投机,拳脚相加;或者为了些许小利,朋友相背而行。其实,这都是斗力不斗智的表现。《史记》不论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是在职场中的大浪淘沙,在斗勇的同时,更需要斗智,这也正是人们常说“凡事三思而后行”的道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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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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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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